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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一直是国内网上零售监管的“短板”。近日,商务部在例行记者会上透露,“电商税立法正在调查中”,有传言称“今年网上商店将征收5%的税”,这再次引起市场和舆论的关注和猜测——电商税似乎“上线”,但为何迟迟不开?
记者了解到,目前中国电子商务主要有三种模式:b2b(企业间交易)、b2c(企业间交易)和c2c(消费者间交易)。在目前的税收制度下,b2b和b2c电子商务已经被征税,但c2c电子商务(俗称“网上商店”)仍是空怀特的税收征管对象。
以淘宝为例,作为中国最大的c2c电子商务网站,其2012年的总交易额超过了1万亿元。如果税率为5%,淘宝网店将在一年内增加近500亿元的税收成本。“许多网店甚至没有营业执照,更不用说交税了。”许多专家对此表示担忧。目前,中国每年90%的电子商务交易都是以c2c的形式进行b2c交易。大量交易处于现有法律监管之外,难以确定纳税人和有效控制税源...监督和执法严重不足。
"这样,税收可能会对一些低效的c2c卖家产生挤出效应."平安证券分析师耿邦浩表示,由于“长尾效应”的存在,一些规模小、运营效率低的小卖家可能无法承受税收成本,甚至退出c2c平台,但对已经形成大业务量和大客户群的中、大卖家的影响相对有限。
在采访中,业内大部分专家认为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甚至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相关电子商务税收法律法规的研究明显滞后,电子商务税收立法中存在较大的空效应。因此,中国迫切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