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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晚,济南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见》
1.海外救援人员的亲属或单位必须提前2天到其居住的村庄报到,并通过济南卫生便捷系统进行预申报。
2.依靠电网管理系统,村居居民对海外经济人员进行逐户逐户的调查,及时处置不受控制的海外经济人员。
3.海外救援人员到达救援现场后,必须接受14天的集中隔离医疗观察。只有在特殊情况得到市指挥部批准后,才能实施家庭隔离医学观察。
4.加强隔离点管理。集中隔离点应确保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并做好隔离人员的服务和控制。家庭隔离应强化社区责任,并严格执行家庭隔离措施。
5.海外援助人员及其亲属和所在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防疫和控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迟报、漏报、瞒报或者漏报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涉及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要严格按照纪律和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