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该省的低风险地区,人员和交通管制将完全解除,人员将不会被限制在基于健康通行证的交叉行动,也不会采取隔离措施。劳动者在本省复工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进行岗位卫生管理,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疫情处置指挥部负责监督到位。外省人员持出口地(非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证明乘坐“点对点”特殊交通工具抵达山东的,不再接受检疫观察,用人单位自行实施符合要求的卫生管理,由企业所在地县(市、区)疫情处置指挥部负责就地监管。在外地进行户籍登记,凡能证明上岗前14天在山东,且无外省活动史或接触过新发肺炎患者的,均视为返乡农民工。(各市政府按要求执行,省卫生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按职责分工负责监督执行)
标题:山东省的低风险地区对人员和交通管制完全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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