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回国)经济人员的分类管理

(一)国内(归国)经济人员

1.如果省内入境(回国)救援人员在有效期内持有山东省健康证(码)且体温正常,酒店可办理入住手续,不再进行隔离观察。

2.对于从省外进入(返回)的人员,应实行电子健康码的省际互认,并实行亮码互认或转码,以实现绿色码的互信。不得进行隔离观察。住宿企业不得禁止符合防疫标准的省外人员入境(回国)停留。不能相互识别的,应主动在家接受集中或孤立的医学观察。

(二)境外(归国)经济人员

1.海外(回国)救援人员,无论是中国公民还是外国公民,无论是从海外直接入境还是从国内其他城市过境,都必须首先通过“济南健康便捷应用或二维码”进行身份验证和健康申报。

2.海外经济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双测温双报告”制度,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入境不满14天的,在济南实施集中检疫医学观察;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实施家庭检疫医学观察。凡进入国内其他城市14天的,按省外人员管理。

3.境外经济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防疫和控制的一切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供参考的承诺

酒店入住人员和租户人员必须承诺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管理并遵守上述规定,禁止非入住人员进入房间,并将承诺信息纳入诚信记录。违反承诺,造成传染病传播的,依法追究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标题:进入该省的人可以持山东健康证入住酒店和餐馆。将不进行检疫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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