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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教育部:解除省会及以下城市毕业生落户限制
根据昨天教育部网站上发布的一份文件,省会及以下城市的雇主在招聘应届毕业生时,不得将户籍作为一个限制性条件。不允许雇主在招聘时设定诸如国籍、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歧视性条件,也不允许将机构用作限制性条件。
该文件要求各地区和有关部门消除大学毕业生到不同地区和不同类型单位工作的体制障碍。省会及以下城市应放宽对大学毕业生落户的限制,并简化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凭《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申请表》和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就业)合同办理结算手续。非应届毕业生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和《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办理结算手续。
根据文件要求,国有企业应公开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但特殊岗位如分类岗位除外。招聘应届大学毕业生的信息应在政府网站上公布,报名时间不得少于7天。拟聘用的人员应当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