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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两个住在同一个房子里的居民魏家庄定居屋达成“五龙协议”
业主的回应
自己选择的房间已经被别人占用了。
2008年7月24日,董女士作为乙方与甲方济南市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及委托代理人济南市中心城区拆迁办公室签订了《济南市公共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协议规定乙方在安平街20号的旧房需要拆迁,乙方从甲方提供的房源中选择魏家庄小区8号楼东单元2308房作为安置用房。
2013年11月28日,董女士前往万达广场7号楼1层(市区拆迁办公室指定处理点)办理交接手续时,相关负责人表示,该住宅区7号楼目前有一套101平方米的公寓,董女士可以查看,但董女士坚持要求对方按照协议的规定进行安置。工作人员表示,董女士的《协议》已由他人签署房屋安置,无法安置。
协议本身的目标
双方都有安置协议。
根据董女士提供的资料复印件,记者发现,2008年7月26日,一位姓赵的公民作为乙方,还与上述两个单位签订了《济南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该协议规定,“乙方在甲方提供的房屋供应中选择的安置用房为魏家庄拆迁安置小区8号楼东单元2308室”,与董女士的安置用房为同一套。
董多次向市拆迁办询问事件处理进展情况。另一方也承认在房子的重新安置上有错误,但是房子不能归还。董女士说,上述两个单位首先违反了合同,应该按照协议的规定提供类似的住房供其选择,而不是由这两个单位指定住房进行安置。
主管单位
16日给出了一个解释。
对此,济南旧城改造投融资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该项目是由市拆迁办以单位名义进行的,具体问题由拆迁办负责解释。市中心拆迁办公室综合部的工作人员说,他们明天会对此进行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