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新皇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已进入关键阶段。为了最大限度地发现和消除疫情输入和传播的潜在风险,经研究确定,今后全市将全面推广和使用疫情防控调查登记系统,力争在7-10天内完成全市所有真实人群的疫情实名登记和收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登记和收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关于督促新发冠状病毒肺炎高危人员如实登记申报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全面、准确、动态地收集我市实际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实际地址、实际单位、防疫情况(包括现场活动史、收入方式、个人体温)、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为打赢防疫战提供准确、详细的基础数据。

关于全面开展防疫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第二,夯实属地责任。各区、县、各功能区应根据辖区情况,及时制定调查登记工作计划,开展挂图作业,逆序安排工期,动员和组织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如街道干部、乡镇干部(村民)、公安民警、防疫人员、社区工作者、网格化工作者、党员、物业人员、志愿者等。,对所有村庄居民、单位、居民区、道路检查站、车站等进行全覆盖调查和登记。以确保没有任何单位、企业、村庄、人民或车站被遗漏。

关于全面开展防疫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三、广泛宣传和指导。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级政府网络,济南公安电子警察等网络媒体广泛宣传;在三大运营商的帮助下发送公益通知信息;在村庄和社区入口处、建筑物(电力)入口处、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高速公路和国家及省级检查站入口处,将全面张贴收集公告和“疫情信息调查和登记专用二维码”,以确保家喻户晓和公众知晓。

关于全面开展防疫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四、分类调查登记。通过扫描“二维码”或向社区(村庄居民)引导辖区内居民在电网工人和调查人员的协助下完成首次登记。如果注册不真实,请求被取消,应提供相应的证书进行第二次注册。居民根据事实完成登记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电子证书,作为居民进出居民区和在检查站检查的有效证明。外国救援人员可以在到达救援站之前、离开救援站之前和在检查站扫描二维码进行登记,所请求的信息可以用作防疫和控制检查站的通行证。未在济南市登记的,应主动在社区(村居)、住宅产权登记或在家扫码。未配备智能手机的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社区(村)、住宅物业或单位,由相关人员帮助登记,登记时要做好指导指导,防止人员聚集的发生。单位和企业恢复工作人员,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下属单位和企业,重点调查登记,收集信息。对调查登记中发现的重点人员和可疑人员应及时报告,并落实跟踪调查、日常跟踪和动态控制措施。辖区内居民发现举报未登记或未如实登记的人员,登录系统可以实施举报奖励。

关于全面开展防疫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五、严格的隐私保护。负责信息登记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居民信息的秘密,保护公民信息的隐私。如发现信息泄露或非法使用,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六、严格监督和通报。市领导小组(指挥部)和村防控小组每天调度各区县的工作进度和收集质量,加强监督检查,并通知拖延和进展缓慢者。

标题:关于全面开展防疫调查登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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