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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特种车辆新规定的讨论越来越少,《出租汽车营运服务网上订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特种车辆新规定征求意见稿》)的热情早已荡然无存。然而,对于这样一个关乎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政策,利益相关者绝不能无所事事。

这可以从11月28日交通部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征求意见总体情况的分析报告》中看出。报告中征求的意见可能只是与我们这些关注刺激的人的措辞不同,但这是对企业利益的竞争。

有趣的是,经过一点思考,我们可以看到哪一组利益相关者有不同的意见,以及有多少组利益相关者存在。

例如,关于网络汽车平台的管理模式,《征求意见稿》中关于专车的新规定规定:“申请从事网络预订出租车业务的,应当根据业务区域向所在区相应的市、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在征集到的意见中,支持者认为“车对车平台(注:专用车)不能打着创新或共享经济的幌子而显得特别,应该与游览车政策保持一致,公平竞争。”不难猜测这些支持者是谁,但如果这样的政策得以实施,将对特种汽车企业造成巨大伤害。不管当地政府是否有能力做到这一点,如果实施的话,首先意味着特种车企业成本的增加,其次是发展速度的下降,很难在一夜之间加快互联网的速度。这只是主要部分。如果我们考虑到地方政府的不同效率和其他不可控因素,私人汽车公司将更难大规模进入一、二线城市以外的市场。

专车新规征求意见背后的暗斗

又如,关于网络车辆的性质,征求意见稿中有440条主张网络车辆的性质应登记为“出租客运”,而有379条主张不应登记为“出租客运”。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的核心区别在于退休期。如果登记为出租客运,并执行8年的退休期,这意味着私家车使用特种车辆的可能性正在降低。这对滴滴和优步来说不是好消息,但它也会对中国产生影响,但不一定会产生重大影响,出租车公司显然希望看到这一点。可以合理地预测,在440个意见中,出租车公司肯定提出了很多。

专车新规征求意见背后的暗斗

拼车和搭便车也是焦点之一。征求的意见中,有205条是“关于私车共享和规范发展的意见”。在《私家车新政》草案中,放开了免费互助或部分费用分摊,但禁止开放运营。在征求的意见中,有167个意见支持拼车,据信拥有类似业务的专业汽车公司是这些意见的主要支持者。至于谁反对它,不难想象。

类似的重点是价格、劳动合同等。关心的人可以自己思考。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专车新规征求意见背后的暗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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