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全市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2018年职称评审工作部署会议召开,济南市2018年职称申请正式开始。
凡在济南市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中介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确定了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乡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没有工作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请和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本市所有系列(特产)的正式申请时间一般为10月12日。评审委员会组织机构另有规定的,以有关规定为准。
《公务员法》所列机构的公务员和工作人员,以及今年12月31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请复审。
专业技术资格的申请应当遵循人员隶属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工作单位在济南、人事档案在外地的人员,可由当地县级以上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封存和批准,现工作单位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服务部门报济南市相应评委会审查。
申请中级或低级职称时,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没有要求;对于申请卫生技术高中、副高、基础卫生技术高中、副高、中小学教师副高、工程技术副高、会计专业副高、经济专业副高职称的人员,可申请有职称或无职称的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外语和计算机能力水平的各种证明可作为考核的参考材料。申请其他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执行省相应高级评委会的要求。
申请晋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需完成2017年和2018年各3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按行业要求执行。对符合条件并例外申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在业务测试后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独立评审。对于参加工作后获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有年限限制。
山东省完成了标准条件修订后的系列称号,将根据新的条件实施。标准条件未修订的,仍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标题:济南2018年职称申请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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