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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轨道交通R3线一期工程
星河建材市场项目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
它已经过区政府的研究和批准
房屋征收补偿合同将于10月30日生效
征税范围
根据历下区人民政府《冀(丽夏)字[2017]第15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济南轨道交通R3线一期工程星河建材市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如下:
从南龙洞庄,穿过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沿着奥林匹克体育西路和工业北路到济南新东站。
征收部门为历下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征收实施单位为历下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房屋合同期限:2017年10月30日至2017年11月8日
征用补偿
房屋征收补偿按照《济南轨道交通R3线一期工程星河建材市场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被征收人应当与征收部门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按照补偿方案规定的标准,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对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另外
除了这个项目
雪山区F02地块和05地块改造工程X-2地块
合同将于11月13日签署
征税范围
根据历城区政府“冀(历城)字[2017]第16号”房屋征收决定公告,雪山区F02地块X-2地块及05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如下:
东至规划路,西至新岳城区地块A-1,南至规划路,北至飞跃大道。
房屋征收部门是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是历城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项目实施单位是济南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追偿合同期限: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27日。
征收合同签订正式启动后,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工作,在合同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按期限完成搬迁。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补偿标准
货币补偿和产权交换。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和产权调换房屋的价格以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为准,评估时点为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一)征收住宅房屋补偿:
被征收住宅房屋的补偿价值,应当根据被征收房屋所在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市场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建筑结构、等级、朝向、新旧程度和装饰情况确定。
被征收人按照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选择的安置用房,超过被征收房屋公共分摊面积的公共分摊面积价格由房屋征收部门承担。
被征收房屋超过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超出的套内建筑面积及其相应的公共分摊面积的价格,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计算,由被征收人承担。
(二)按照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收取的公有住宅租赁补偿:
被征收人与承租人达成协议的,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给予补偿。被征收人与承租人未达成协议的,应当进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保持不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补偿:
1、公有住房承租人符合房改购房条件的,可以向房屋产权单位申请房改。房改后,公有住房承租人将作为被征收人得到补偿。
2、公有住房承租人符合房改购房条件,但未申请房改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实施货币补偿或者房屋安置。选择货币补偿的,被征收房屋为平房和简易建筑的,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补偿金额为房屋补偿价值的90%,对被征收人的货币补偿金额为10%;被征收房屋为建筑物的,对公有房屋承租人的货币补偿为房屋补偿价值的85%,对被征收人的货币补偿为15%。房屋拆迁的,公有房屋承租人应当向房屋征收部门结清货币补偿金额与拆迁房屋价值的差额,结清差额后,拆迁房屋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百分之十或者百分之十五应当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公有房屋所有人。实行货币补偿或房屋安置后,公有住房承租人将不再享受房改购房资格。
3、公有住房承租人不符合房改购房条件的,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实行产权调换,原租赁关系不变。
(3)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1.被征收的非住宅房屋的货币补偿价格,参照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市场价格评估确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照规定扣除政府收入)。征收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确定的价格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项目规划,可以实行产权调换,价格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值和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结算。
2、被征用的非住宅房屋产权人选择购买土地的,已经进入征地过程的由土地收储机构完成土地收储工作;未进入征地程序或者未在规定期限(45日)内达成征地协议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实施房屋征收。
产权交易用房的位置、类型和面积。
这个地区的居民选择在他们的产权发生变化时搬回他们的家,并选择房子作为他们的档案。安置用房地址:钟健心悦2号楼,为框架结构的高层住宅楼,共194栋(安置用房平面图及类型见附件4,安置用房面积为实测面积)。房间选择和分配列表如下:
被征收人因家庭生活确有困难而选择变更房屋产权的,应当提交交叉选房的书面申请。经过审查,交叉文件选择的房子可以进行。被征收人跨档案选择房屋的,超出套内建筑面积及其相应的公共分摊面积的价格,按照产权调换房屋的评估价格计算,由被征收人承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时,跨档案馆选房的被征收人应首先结算超过档案所存房屋面积价值的差价。房屋选择办法另行制定。
迁移的过渡模式和持续时间
(一)过渡安置方式:房屋征收部门发放临时安置费,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自行寻找过渡住房。
(2)过渡期:如果选择产权调换(房屋安置),过渡期限于6个月(以安置房屋移交的标准时间为准)。
搬迁费、临时安置费等补偿标准。
(1)搬迁费:按被征用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每平方米30元,非住宅每平方米35元;总搬迁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计算支付。
(2)临时安置费:过渡期内,按被征收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计算,非住宅按被征收住宅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5元计算;如果每月总额低于1500元,则按1500元计算分配。如果选择货币补偿,将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3)附件补偿:被征收房屋的储藏室及其他附属设施经评估机构评估后,给予货币补偿。被征收人安装的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网络、空开关、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按房屋设备搬迁补贴标准予以补偿(见附件2),不能搬迁的,按附属物补偿标准予以补偿(见附件1)。被征用房屋、庭院内的树木,按照树木征用补偿标准进行补偿(详见附件3)。
(4)房屋装修补偿:估价机构根据装修等级和新估价确定补偿金额,并根据估价价格进行补偿。征收决定公告发布后,符合房改购买条件的被征收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可向评估机构申请装修部分的评估;如果自行拆除,将不进行评估或补偿。
奖励标准
(一)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
1.被征收的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应自征收补偿方案规定的签订期限开始之日起20日内,即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2日,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提交0+套房屋(按检查时间空套房屋)的补偿协议,给予3万元的搬迁奖励费和提前搬迁奖励费;如在2017年12月3日至2017年12月17日2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但不超过35天,且房屋送检空房(以送检时间为准空房),则给予2万元拆迁奖励费和提前拆迁奖励费;如果在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7日期间签订了补偿协议,并且对空房间进行了检查(基于对空房间的检查),将给予1万元的搬迁奖励费。那些迟签合同的人不会得到奖励。
享受邢弢地区最低标准资格的被征收人或符合房改购买条件的公有住房承租人,选择住房安置的,不再发放搬迁奖励费和前期搬迁奖励费。
2、征收非住宅房屋,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计划规定的期限内签订协议并提交空的房屋,按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的5%给予拆迁奖励费和前期拆迁奖励费,至少不低于3万元,最多不超过300万元;那些迟签合同的人不会得到奖励。
(二)货币补偿和奖励费
对于选择货币补偿的住宅房屋,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2月2日搬迁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25%的奖励(以提交空套房屋并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的时间为准);在2017年12月3日-2017年12月17日内搬迁(以提交空房屋及货币补偿协议签订时间为准),按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15%给予奖励;对于2017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搬迁的人员(需检查空套房屋并签订货币补偿协议),给予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10%的奖励。超过项目补偿合同期限(以送检时间空房屋并签订货币补偿协议为准),按被征收房屋补偿价值的2%给予奖励。
其他事项
(一)征收部门委托房屋测绘机构测量房屋合法建筑面积并公布测绘成果。被征收人对房屋征收证书规定的建筑面积或者征收部门委托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面积有异议的,应当在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后20日内委托房屋测绘机构对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进行测量并出具报告。在征收合同期内未提供报告的,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的实测面积或征收部门委托的测绘机构出具的实测面积为准。
(二)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原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评估机构的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审查结果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济南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拆迁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评估。
(3)被征收房屋被0+居民占用后,原房屋应保持结构完整,设施齐全。门窗、供热设施、燃气管道和各种仪表不得损坏或拆除,以保证公共安全,防止水、电等安全事故的发生。(4)如果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确定的合同期限内未能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的所有人不明确,房屋征收部门应根据补偿方案报请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由区政府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我市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附加
(四)安置房规划图、户型图
标题:济南地铁R3号线最新拆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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