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省内入境(回国)救援人员在有效期内持有山东省健康证(码)且体温正常,酒店可办理入住手续,不再进行隔离观察。

2.对于从省外进入(返回)的人员,应实行电子健康码的省际互认,并实行亮码互认或转码,以实现绿色码的互信。不得进行隔离观察。住宿企业不得禁止符合防疫标准的省外人员入境(回国)停留。不能相互识别的,应主动在家接受集中或孤立的医学观察。

标题:国内引进(回国)经济人员管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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