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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2008年4月1日电新媒体专家来自国家发改委的专家和运营商的高管们频频“放风”,使得微信等ott应用的收费成为移动互联网领域最热门的话题。
从用户的角度来看,如何避免这种趣味游戏不会传递给消费者或影响用户体验?这场争论的实质是什么?运营商和互联网公司真的能赢吗?
如何收取费用?
无论从技术手段还是从目前运营商内部的讨论来看,所谓的收费无非是三种选择:一是向用户收费;第二是向奥特公司收费;第三,采用分享模式建立利益共同体。
在业内一些人看来,向用户收费实际上是一个“虚假命题”,因为用户已经为此支付了流量费,那么他们又如何支付呢?
一位广东运营商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向用户收费绝对不现实,因为移动通信的整体成本正在下降,这将引起用户的强烈反对。
据估计,运营商最愿意向奥特企业收费。这不仅不会冒犯用户,还会带来更多的好处。不同的ott服务可能会收取不同的服务费用,如优先放行和保证到达率。例如,在腾讯支付运营商费用后,微信可以享受比其他应用更稳定的网络。
广东南方律师事务所律师甘桂庚认为,此举违反了国际公认的“网络中立”原则,导致网络使用不公平和相关格式的不正当竞争。
广州一家从事应用开发的企业负责人担心,如果应用开发商需要向运营商支付额外的渠道费,将不可避免地破坏互联网领域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一些小企业将无法与已经是市场巨头的大企业竞争,甚至危及其生存,这显然不利于移动互联网的创新。对于用户来说,这意味着不仅有三个运营商,而且没有选择的应用。
事实上,利润分享模式是有先例的。腾讯和中国移动在移动qq上就是这样。从本质上讲,共享模式是向企业收费,但前提是互联网企业有一个稳定客观的盈利模式,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现在的问题是,腾讯多次表示微信目前完全免费,没有盈利。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似乎没有所谓的利益共同体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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