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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2月2日的最新消息,“毒品驾驶”已成为七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中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新问题。据统计,我国目前有62万多注册吸毒者,可能还有更多未注册的吸毒者。
吸毒后驾车很难区分,这与目前酒后驾车能被快速发现的情况不同。由于测试司机是否服用药物通常需要很长时间,因此需要进行尿检。因此,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了毒品驾驶收缴。毒品驾驶造成的危害甚至比酒后驾驶造成的危害更大。
为了有效遏制吸毒人员非法驾驶机动车的发生,公安部取消了14.9万名吸毒人员的机动车驾驶证,拒绝吸毒人员申请1.9万份机动车驾驶证。
然而,目前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相应的毒品驾驶法律责任。在警方的日常处理中,只有在不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才能根据《禁毒法》和其他法律对滥用毒品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并在事故中承担以上主要责任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肇事罪处罚,或者根据不同情节和危害公共安全处罚。换句话说,如果毒品驾驶行为没有引起麻烦,它将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公安部禁毒局局长刘跃进表示,公安部已经向全国人大和最高人民法院建议,将吸毒定为犯罪,并加大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