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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风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实施《住宅小区和住宅楼光纤到户通信设施设计规范》和《住宅小区和住宅楼光纤到户通信设施施工及验收规范》两个国家标准。通知指出,从2013年4月1日起,在公共电信网已实现光纤传输的县级及以上城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楼的通信设施应采用光纤到户的方式,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和农村新建住宅区和住宅楼实现光纤到户。

住建部工信部:下月起新建住宅全面采用光纤到户

通知要求住宅建设单位必须同时建设住宅区通信管道、建筑内通信暗管和暗线等通信设施,并应满足多种电信运营商共享使用的需要,保护用户自由选择的权利;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和合同要求设计住宅小区和住宅楼的通信设施;住宅建设单位应当组织光纤到户通信设施的验收,并将验收文件报当地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备案;地方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和通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加强对光纤到户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光纤到户通信设施不符合要求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接入公共电信网。

住建部工信部:下月起新建住宅全面采用光纤到户

该通知还呼吁加快逐步实施现有住宅建筑的光纤到户改造。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通信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现有住宅区和住宅楼通信设施资源共享的监管,纠正阻碍正常光纤到户改造的行为。地方通信行业主管部门应积极组织编制光纤到户改造实施方案。住宅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积极支持光纤到户改造,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协议,不得限制电信运营商的平等接入和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的选择权。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住建部工信部:下月起新建住宅全面采用光纤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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