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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童丹通讯员杨明华)近日,广州越秀区发生一起电信诈骗案,诈骗受害人41万余元。
2013年4月16日8点,住在越秀区豫园路的王波(61岁)接到一个自称是供电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另一方称,2013年1月16日,有人在东莞窃取了他的身份证信息。该市注册了一个电表,欠款2658元;后来,他接到一个自称是公安机关的人打来的电话,声称有人窃取了王波的走私和贩毒信息,并将73万元转入他的账户。中央政府已经成立了一个特别工作组来调查此事。在一个接一个的通话陷阱中,诈骗者窃取了王波两家银行的账号和密码,并两次从王波的账户上转移了41万元人民币。对方成功后,他仍然“想要更多”,并想继续骗取王波在另一家银行的存款。王怀疑他被骗了,所以他报了警。
广州警方提醒广大市民,骗子诡计多端,所以你要注意转移资金!每个人都应该记住以下反欺诈要点。公安检查法等调查人员与邮政、供电单位人员之间不可能建立所谓的安全检查账户,也不可能要求群众汇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