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28字,读完约2分钟
4月25日下午,腾讯以不正当竞争起诉奇虎360。今天下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审法院裁定奇虎360构成不正当竞争,赔偿腾讯500万元,并在网站主页和媒体上道歉。
针对这一判决,360发出声明称,广东省高级法院分别审理360反垄断案和拘留保镖案时,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存在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360已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360声明全文如下:
首先,拘留保镖一案是腾讯滥用其市场垄断地位,通过剽窃和强制约束手段压制互联网初创企业的结果。我们认为,广东省高级法院分别审理360反垄断案和拘留保镖案时,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倾向。360已决定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在第二次和第三次大战期间,腾讯悍然强迫用户“选择一个”删除360软件,引起了用户和业界的强烈反对,给360造成了巨大损失。为了防止局势进一步恶化,第360号决议遵循了工业和信息技术部要求双方和解的决定。过去两年,腾讯作为中国最大的互联网公司,并没有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及时解决纠纷,而是多次引发诉讼,使纠纷得以延续。“择其一”的行为给360带来了很大的危害,但腾讯从未承担过责任。有鉴于此,360将放弃搁置争议的承诺,继续追究腾讯替代360公司的行为所造成的巨大损失。
第三,作为一个创新的工具软件,扣扣保镖不涉及qq的核心功能。按钮保镖的所有行为都是由用户的主动点击触发的,旨在改善用户体验。工具软件是无辜的。立法意图是鼓励互联网创新,而商业模式本身并不构成任何受法律保护的对象。中国就是这样,其他国家的法律也是这样。腾讯没有法律依据以其商业模式受损为由提起诉讼。事实上,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一个不断用高效的商业模式取代低效的商业模式的过程。打破别人的商业模式不仅是市场竞争的方式,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
我们呼吁社会各界充分考虑互联网的开放性,允许自由竞争的存在,制止巨头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只有这样,才能维护互联网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网民的长远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