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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进从工信部了解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已经启动,工信部17日正式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对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和转售企业提出了服务质量等各项保障要求。
“试点计划”定义了试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目标,并阐明了试点业务的批准条件和程序。同时,为确保试点顺利进行,《试点方案》对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基础电信服务运营商和转售企业提出了服务质量、数量资源、批发价格、长期服务保障措施和退出机制等一系列试点保障要求。
据悉,试点申请的受理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试点申请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3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根据试点情况适时调整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