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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经济之声“交易真实”报道,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武汉等地相关监管部门纷纷对出租车软件发表意见后,广州市客运管理处近日明确表示,在使用出租车软件时,不会批准违反现行收费规定的加价和预订,并正在与物价部门研究下一步措施。
出租车软件去年开始流行。主要的特点是乘客可以使用出租车软件来提高他们的票价,而出租车司机可以使用同样的出租车软件来回答乘客的订单。然而,在实际使用中,由于驾驶员缺乏影响其安全的通行机制等缺点,逐渐引起了相关监管部门的关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和武汉的相关管理部门也不同程度地表达了对出租车软件监管的看法,但这种监管对出租车公司和乘客来说是好是坏呢?上海财经法学院研究员刘对此进行了分析。
刘:出租车软件是出租车行业的新生事物。乘客通过手机软件提前提交路线加价。司机通过智能手机了解信息后,会根据自己的位置搭载乘客。该模型解决了返回空、交通堵塞、等待等问题。,从而更有效地利用容量,并通过灰色投标和路线选择进一步增加容量
当然,出租车软件确实有一些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安全。司机在使用软件时需要观察、选择和对应软件,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和安全问题。此外,根据行业规范,出租车员工无权私下支付额外费用或提高价格,也无权根据乘客路线选择乘客。从这个角度来看,出租车软件使拒费由明变暗,真正扰乱了出租车市场的价格体系。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北京、深圳和武汉的交通管理部门都不同程度地禁止了出租车软件。
那么你对出租车软件和它面临的行政禁令有什么看法?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它的本质是什么?从本质上讲,出租汽车软件主要起到匹配、需求、供给和价格的作用,提供更先进的调度方式,相当于完善出租汽车企业内部管理系统和信息系统,促进信息流通,降低交易成本,增加驾驶员和乘客的利益,出租汽车软件公司也受益于公众。
这时,问题来了。软件公司和出租车公司是不同的企业,这相当于出租车公司将这些企业的职能外包给软件公司,可以说是一种继承关系。从法律上讲,出租车公司有权严格遵守自己的业务界限,不外包自己的业务环节。例如,餐馆肯定不允许员工直接接受集体购买的负担,医生也不能直接接待需要登记的病人。然而,这一禁令只能针对企业。从法律上讲,政府部门无权禁止软件产业的发展和推广。本来,出租车软件节省了出租车公司的成本,增加了消费者的福利和司机的收入,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根据交易成本决定企业边界的理论,出租车公司应该愿意外包这一部分,但对于享受垄断利益、外部竞争压力小的出租车公司来说,节约交易成本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什么?这取决于成本节约和利润转换的分配。显然,出租车公司将出租车软件的收入视为自己的损失。因此,在停止出租车软件的同时,一些出租车公司表示,他们将建立这样一个软件平台,并在调度层面建立一个类似的平台,司机将听从调度命令。这样,虽然不利于提高司机的额外收入,但实际上在公司层面甚至在公共层面都更好。
但是有两个问题。首先,作为一个政府特许经营权,即使出租车公司想要它,他们不能正式申请加价和招标的功能。第二个出租车软件是大规模和跨公司的。消费者发出需求后,只有与所有公司的出租车相匹配,需求才会大。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跨公司谈判隐含着寻租的根源,也就是说,相关政府部门可以特许经营可以跨公司的出租车软件。也就是说,目前停止该软件的可能性是为了leave/き だ未来建立跨公司的政府特许出租车软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