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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两轮和三轮摩托车驾驶证的程序
一、申请条件:
1.年龄要求:申请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二轮摩托车或轮式自行机械车的,年龄应在18岁以上、60岁以下。
2.身体状况:双眼裸眼视力或矫正视力在对数视力表上达到4.9以上;
3.颜色辨别:无红绿色盲;
4.听觉:双耳可以分辨出音叉50厘米以外声源的方向。
5.上肢: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必须有健全的三个手指,四肢和手指的运动功能正常;
6.下肢:正常运动功能。申请驾驶手动换档车时,下肢长度不得大于5厘米。申请驾驶自动驾驶汽车,右下肢应健全;
7.躯干和颈部:无运动功能障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1、器质性心脏病、癫痫、梅尼埃病、眩晕、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和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以及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2、吸烟、注射毒品、长期依赖精神药物成瘾尚未戒除的;
3、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不满两年的;
4、逃逸后造成交通事故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
5、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试内容
1.考试科目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1”)、现场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2”)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以下简称“科目3”)。
考试顺序依次为第一科、第二科和第三科。只有通过前一科目的考试,才能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通过第一科目考试后,车管所应在三天内颁发驾驶技术证书。驾驶技能证书的有效期是两年。申请人应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2和科目3的考试。
2.每门课考一次,然后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该科目的考试终止。申请人可以重新申请考试,但科目2和3的考试日期应在20天后保留。在驾驶技能准考证的有效期内,通过考试的科目成绩有效。
3.申请人在考试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其他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四.申请材料
(一)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或团级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员身体状况证明》;
(4)我最近拍摄了6张正面彩色光学照片,免冠,白色背景,人头像,约占照片长度的2/3(申请表上贴了2张规格为48毫米×35毫米的照片,培训记录上贴了1张规格为32毫米×22毫米的照片;3张32毫米x22毫米用相位袋密封),提供分辨率为300dpi的Jpeg格式和规格为32毫米x22毫米的电子文件。
(五)驾校培训,还需提交经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
五、工艺规程
(一)流程:受理岗位(信息录入,科目1考试预约)→考试岗位(科目1考试预约)→备案岗位(审核、验证准考证)→受理岗位(科目2考试预约)→考试岗位(科目2考试预约)→受理岗位(科目3考试预约)→考试岗位(科目3考试预约)→考试岗位(科目3考试报名)→备案岗位(审核、确定档案号)→领导岗位(审核)→备案岗位(驾驶证制度)→受理岗位(认证)→备案岗位(备案)
(2)程序:
1.受理岗位对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机动车驾驶员身体状况证明(以下简称机动车驾驶员身体状况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申请人提交的身份证明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出具退款证明。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查询国家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确认申请人不存在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两年、驾驶证被依法吊销未满三年、机动车驾驶证因交通事故被吊销的情形。在计算机管理系统中记录查询结果后,应当接受申请并存储相关信息。如果查询结果证明存在上述情况,应出具退款证明。如果查询因计算机网络问题暂时无法完成,可以先受理,查询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发放前完成。在此期间,如果查询结果证明没有许可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出具退款证明。
2、接受岗位聘任科目考试,颁发聘任证书考试。属于驾校培训的人员还应检查经交通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
3、考点准点学科一级考试;考试前应对申请人进行核实,考试结束后将考试结果记录在考试成绩表上;考试合格的,审查员和申请人应当共同签署考试成绩表。考试不合格的,告知申请人不合格的原因,并当场补考。
4.档案管理岗审核验收岗收集的数据和科目一的考核数据,检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确定《机动车驾驶技术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的编号,制作《合格证》。
5、验收岗出具的《准考证》;对于科目2或科目3考试的预约,经驾驶学校培训的人员还应核对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并在预约科目3考试时保留驾驶学校出具的培训记录。
6、考试岗位按期进行科目2或科目3考试;考试前应对申请人进行核实,考试结束后将考试结果记录在考试成绩表上;考试合格的,由考官和申请人共同签署考试成绩表。考试不及格的,应当知道申请人不及格的原因,可以当场补考。通过三级考试的,收回《准考证》和交通主管部门确认的培训记录。
7、档案管理岗位审查科目2、3的考试资料,检查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信息,按照规定确定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编号。
8、业务领导岗位审核。
9、机动车驾驶证档案管理岗制作。
10、受理岗位发放机动车驾驶证。
11、档案管理岗整理数据,确认查询结果,符合规定,装订成册,归档。查询未完成的,应当在查询完成后归档。
六、最后期限
(一)科目考试合格后,在3个工作日内颁发驾驶技能证书;
(二)首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预约考试科目2:报考普通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二轮摩托车的,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证书后10日内预约考试;
(三)首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应当预约考试科目3,该科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申请人报考普通三轮摩托车或者普通二轮摩托车,应当在取得驾驶技能证书后20日内预约考试;
(四)所有科目考试合格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颁发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