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74字,读完约1分钟
据济南官方微博消息:
参保人住院或门诊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照下列标准分摊:
(一)大学生在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二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70%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0%由个人负担;基层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费用,80%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0%由个人负担。
(二)儿童和成人按第一标准缴费,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就医,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二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65%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5%由个人负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80%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0%由个人负担;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费用,90%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0%由个人负担。
(三)按第二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中,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0%,个人负担70%;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就医,45%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由个人负担;二级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60%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由个人负担;在基层医疗机构就医,80%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20%由个人负担;乡镇卫生院的医疗费用,90%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0%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