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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雨车库浸水,设施的修缮费由谁承担? 年,上海嘉定都市岸泊区地下车库内的汽车、非汽车因暴雨遭遇“灭顶之灾”,车库设施也在某种程度上受损 修理工作基本完成后,40多万元的修理费用由谁承担,小区物业和业主没有达成一致意见 年9月,双方为此在簿公堂 最近,澎湃情报( thepaper )记者从嘉定区人民法院获悉,城市岸泊区业主大会将向房地产企业支付40%的维修费,共计支付16万余元。 年10月8日,受双台风影响,上海下大雨,嘉定地区雨量特别集中 位于嘉定区江桥町城市岸泊小区周边的市政河道青龙江、虬川及其支流河流水位高涨,终于没有堤坝流入了小区 流入的河水“吞没”了小区内地势较低的地下车库,因此80辆汽车、400辆非汽车遭遇了“灭绝的灾害”,地下车库和电梯井内设施也在某种程度上被破坏了 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协调下,相关人员在短时间内就车辆收费问题达成了协议 为了尽快正常采用受损的地下车库和电梯,业主委员会和房地产企业也做出了很多信息表达,最终双方达成协议,房地产企业先采取措施修复受损的设施,制定修理费用,确定双方的责任, 截至2005年2月,受灾中受损的设施大多已经恢复正常使用。 但是,房地产企业为此支出的40多万元的消费应该从哪里结算,是由房地产企业承担还是由小区业主分配,成为摆在大家面前的课题 双方没有改变自己的说法,最终案件进入了司法程序 在审判中,房地产企业命令法院向业主大会支付各费用共计40几万元 涉案小区地下车库浸水的原因是天灾,是不可抗力,虽然采取了必要合理的预防措施,但客观上依然不能保证地下车库不会因河水倒流而受到水灾,没有管理责任。 这是因为不应该承担受灾设备的修理费用。 该修理费用必须从园区的修理资金中列支敦士登,为了灾害救援而额外产生的费用也必须由所有人承担 业主方面认为,各损失的发生是因为房地产企业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房地产企业必须承担修理义务,不得将责任转嫁给业主。 关于房地产企业提出的直接修理费用和间接修理费用的一部分,业主大会也不同意 另外,从事件发生到本案诉讼发生,时隔约3年,一部分房屋的财产权也因交易而变更 新买房的业主认为没有义务在损失发生在买房之前分配修理费用。 这是因为对房地产企业的投诉特别强烈。 这也进一步增加了法院解决矛盾纠纷的难度 本案的审理结果关系到园区所有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原来被告双方矛盾很大,所以从受理案件开始,负责此案的杨姓法官就高度重视,专门负责案件园区实地访问调查,召集房地产企业和园区所有人代表进行调解工作 另外,邀请案件小区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主任、房管局员工、司法所调解员等,协助法院从事房地产企业及小区业主的思想工作 最终,双方达成调停协议,业主大会承担40多万元维修费中的40%,共计16万多元。 (本文来自澎湃信息,越来越多的原始信息请下载《澎湃信息》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