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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颁布的原因是:“山东省人口老龄化非常严重。到2013年底,60岁以上老年人口接近170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17%。老年人口在全国排名第一,预计到2015年底将达到约2000万。到那时,五分之一的山东人将超过60岁。”山东省老龄委员会副主任、山东省老龄办公室主任丁锡斌表示,人口老龄化、人口老龄化、空嵌套和残疾的快速发展,给劳动力结构、老年人抚养比和代际利益关系带来了重大变化。对加强家庭养老基础、完善养老医疗服务体系、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发展老年文化教育、健康体育等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山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亮点;
丁锡斌表示,《条例》在老年人资助、老年人医疗服务措施、老年人服务业政策支持、执法机构和社会保障老年人权益的责任以及家庭养老的依据等方面都得到了加强。《条例》明确了赡养老人的义务,加强了对老人财产权益的保护,突出了对老人的精神关怀。同时,增加了社会优待的内容,扩大了对老年人的优待范围。
从2015年1月1日起,65岁以上的老年人不仅可以享受免费公共交通,70岁以上的老年人可以免费游览风景名胜,在一些地方,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还可以享受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除了提倡儿童应该经常回家看一看,给予老人更多精神上的照顾,不要干预他们的老态,该条例还规定,“如果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儿童要求老人提供经济援助,老人可以拒绝”。因此,未来“需要老人”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