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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的外国居民可以在他们的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今后,该省符合条件的无地居民将能够申请城市生活津贴,而符合条件的移民家庭将能够在其居住地申请生活津贴。为了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防止保险欺诈的发生,我省将对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检查。

今后,该省符合条件的无地居民将能够申请城市生活津贴,而符合条件的移民家庭将能够在其居住地申请生活津贴。这意味着我省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城乡统筹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根据今天省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的《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草案)》,户籍在城镇、实际居住满三年、无承包土地、不参加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分配的家庭,可以申请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在居住地有稳定工作、有固定住所、家庭成员连续三年缴纳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家庭,可以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为了保证社会救助工作的公平、公正,防止保险欺诈的发生,我省将对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检查。省民政厅负责人表示,这是我省社会救助措施的一大创新。根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跨部门核查机制和信息平台,对申请或接受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真实性和完整性核查。根据社会救助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要求和委托,民政部门可以通过婚姻登记、非政府组织登记、户籍管理以及银行、保险等其他单位和金融机构查询和核对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并可以定期检查或抽查接受社会救助家庭的经济状况。

在山东的外国居民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我省规定,如家庭成员申报的家庭经济状况与核实结果不符,且明显超过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可在核实系统中记录相关信息,或提交人民银行在征信系统中备案。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在山东的外国居民可以在其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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