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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调整“4050”失业人员范围,增加三类人员补贴
记者今天从市劳动就业办公室获悉,自7月以来,济南市提高了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截至6月底,济南已有14958人获得就业援助。
今年,济南市以一个家庭为单位,将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的城市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人”)的认定范围调整为已登记失业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中的“4050人”。如果一个家庭成员已经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而其他家庭成员失业并登记失业,则被视为城市零就业家庭。
为鼓励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更多就业岗位,从7月1日起,济南市在社会保险补贴的基础上,增加了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补贴。企业新吸纳一名就业困难人员,三年内每月补贴200元。
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418元,增长63元,增长17.75%
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83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1元,增长68元,增长11.66%
就业困难人员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134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937元,增长597元,增长4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