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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东省济南市为方便群众缩短办理多次户籍的时限
为了方便人们办理户籍、身份证等户籍事宜,济南市公安局近日推出了38项新举措,为经济发展和民生服务,缩短了办理各类户籍事宜的时限。其中,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新生儿可与父亲就地安置。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时间已由1个月缩短至15个工作日。
济南市规定,对于母亲户口在市外,父亲为济南市常住户口的家庭,如果新生儿(一岁以内)向父亲申报在济南出生登记,符合条件且手续完备的,派出所将当场办理登记,而不是原来的五个工作日。对符合落户条件并已办理“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等离城落户手续的,落户时间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改为15个工作日。
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公众的需求,济南市公安局进一步缩短了居民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的办理周期,将居民身份证的办理周期从目前的一个月缩短到15个工作日,并将临时身份证的发放周期从3天缩短到2天。
济南还授权批准非本地高校毕业生的安置。非本地高等院校(含高职院校)和高级技工学校的毕业生,经毕业生主管部门认可,已在济南落实就业单位,并按时签订劳动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费,已在市区落户的,可直接持有相关证件,直至向计划落户地公安局提出申请。
此外,济南市简化了随迁未成年子女定居的审批程序,该程序由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照国家规定转岗到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具有学士学位、大专以上学历(含高级技工学校、技工院校)或中专以上学历(含技工学校),从事经济工作满5年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员工。 已批准安置未成年子女的,取消原职工安置程序,按照“子女投靠父母”的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安置手续。 符合安置条件的,可以与职工一起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