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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商品房销售企业因虚假原价促销被罚款15万元

目前,一些楼盘为了促销,使用虚假或误导性的价格手段来欺骗和诱导消费者购买。近日,济南市物价局公布了去年查处的一起典型价格违法案件,济南市某商品房销售企业虚报原价被罚款15万元。

济南物价局价格监管局副局长郎咸勇表示,2013年5月16日,济南一家商品房销售企业在A03版报纸上发布了一则房地产销售广告:“170.05㎡,4房2厅3卫(原单价为8430元/平方米,6950元/平方米),165.52㎡,4房2厅2卫(原单价为8696元/平方米每平方米单价7245元,三室两厅两卫148.85平方米(原每平方米单价8852元,每平方米单价7374元),三室两厅两卫131.04平方米(原每平方米单价8746元,每平方米单价7533元),两室两厅一卫101.67平方米(原每平方米单价

济南商家因虚假商品房原价促销被罚款15万元

济南物价局发现报纸上的原始单价不存在,也没有销售记录。这是一个虚构的原始价格。商品房销售企业的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属于《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七条第(一)项所列的经营者“捏造原价、编造降价理由、弄虚作假、谎报降价或者将涨价引诱他人购买”的“不正当价格欺诈”。

济南商家因虚假商品房原价促销被罚款15万元

郎咸勇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济南市物价局责令该单位停止在房地产营销宣传中以原价诱导消费的违法价格行为,并处以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济南商家因虚假商品房原价促销被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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