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关于征集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的通知》的要求,济南市民政部门从2018年10月26日起开始征集退役士兵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将分别在城镇(街道办事处)和村(居委会)设立收集点。该系列将于2018年12月10日结束。如果您尚未收集信息,请不要忘记在户籍所在地的收集点进行申报。
㈠收集范围
(1)采集对象
1.军队转业干部;
2.退役士兵;
3.军队退休干部和退役士官;
4.军队中无军籍的退休和退职工人;
5.复员士兵;
6.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老战士和脱离红军老战士;
7.残疾士兵;
8 .享受国家养老金的残疾民兵外来务工人员;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0.因公牺牲士兵的遗属,包括其父母(家属)、配偶、子女和因公牺牲的兄弟姐妹;
11 .病故军人的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2.军人家属,包括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2)收藏内容
信息采集的内容主要包括退伍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和基本生活状况,涵盖户籍、救助、社会保障、医疗保险、住房、养老和优抚、服务和安置等多种基本信息和照片。
㈡时间要求
1.开始日期:2018年10月26日
2.结束时间:2018年12月10日
㈢收集地点
信息收集应坚持属地管理,分层次实施。基本原则是申报征收对象的户籍所在地。各镇(街道)或村(居)委会应设立集中收集点。
诚邀退伍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向居住地集中收集点报告信息。
㈣收集要提供的信息
(1)军队转业干部
1.身份证
2.账簿
3.转让证书或转让审批表
4.有功服务和奖励证书
(2)退役士兵
1.身份证
2.账簿
3.退伍军人证书或退伍军人登记表
4.有功服务和奖励证书
(三)退役军官和退役士官
1.身份证
2.账簿
3.退休证书或退休审批表
4.有功服务和奖励证书
(4)军队没有军队退休的退休前工人
1.身份证
2.账簿
3.退休证书或退休审批表
4.有功服务和奖励证书
(5)复员士兵
1.身份证
2.账簿
3 .复员证明或复员登记表或原军队批准退伍的证明原件
4.有功服务和奖励证书
(六)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老战士和脱离红军老战士
1.身份证
2.账簿
(三)能够证明入伍时间的退伍证明或者原始档案材料
4.有功服务和奖励证书
残疾士兵
1.身份证
2.账簿
3.退伍军人证书或退伍军人登记表
4.残疾士兵证书
5.功勋证书。
(8)享受国家养老金的残疾民兵农民工
1.身份证
2.账簿
3 .残疾民兵民工证或因战致残人员证
4.有功服务和奖励证书
(9)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家属)、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身份证
2.账簿
3.烈士证明书
(10)殉职士兵的幸存者,包括其父母(家属)、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身份证
2.账簿
3.执勤军事牺牲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被错误杀害和改造的刑满释放人员的子女,享受正常生活补助的,也纳入统计范围。
(11)已故士兵的遗属,包括已故士兵的父母(受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
1.身份证
2.账簿
3.已故士兵证书
⑿军人家属,包括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
1.身份证
2.账簿
3 .士兵身份证件(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官证、中士证、义务兵证)复印件
济南市退役士兵及其他特殊群体信息采集点
微信搜索关注公众号码:济南日报网(身份证号:jnanbdb),发送:退役,您可以查看2018济南退伍军人信息采集时间、地点和报名所需材料!
标题:济南退伍军人和其他有资格的团体已经开始收集详细的登记指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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