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石峪地区综合整治工程的房屋征收范围已经确定。根据《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现就冻结项目通知如下:
一.冻结范围
本项目房屋征收范围位于何世礼河白石峪村和华山峪村。东为储备土地,南为储备土地,西为储备土地,北为储备土地。具体征收范围见项目规划用地范围附图。
二。冻结期及相关事项
2018年10月19日至2019年10月19日。自冻结通知发出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或者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和土地的用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增加补偿费:
(a)财产所有权和所有权转移的分析;
(二)户口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出现役、服刑期满释放等原因必须迁入的除外。;
(三)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单独和变更公有房屋租赁名称;
(四)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设立和变更的工商登记和登记;
(五)导致不当增加赔偿费用的其他行为。
标题:关于济南白石峪地区冻结采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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