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在泰山风景区销售和焚烧燃烧用纸的通知
为加强泰山消防安全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规范旅游秩序,根据《泰山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条例》和《泰山护林防火通知》,从2018年11月5日起,泰山风景名胜区所有区域禁止销售和焚烧香纸。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首先,除泰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场所外,在无火区内全年禁止任何形式的户外用火。严禁携带明火、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景区。
2.从2018年11月5日起,泰山景区内的所有业主不得出售香纸,包括香、蜡烛、锡纸、财宝、裱花、鬼币及其他祭祀用品。
三、岱庙(含药参阁)、鸿门宫(泰山)、财神寺、魏璇、黄愚寺、玉泉寺等古建筑和庭院、景区向游客免费赠送环保香,可在指定地点焚烧。对于像毕夏神庙和王牧池塘这样的宗教活动,可以在指定的地方烧香。
四、各管理区、博物馆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做好企业主香火纸销售禁令和民间场所免费赠送环保香火、竖立公告栏等相关工作;门票管理处、索道运营中心、景区客运中心及相关单位应层层设防和控制,并对花纸进行检查和封堵,从山口入口、售票口、索道入口、客车等重点部位进行信息上报、宣传和引导,防止外来花纸进入景区。宣传办公室、信息中心等部门和单位应当通过信息发布平台宣传信息,使信息广为人知。经济发展、执法、公安、工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法,坚决依法惩处违法行为;信访中心、投诉受理中心等单位应认真做好相关解释工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大局出发,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积极配合。
标题:从2018年11月5日起,泰山景区将全面禁止销售和焚烧香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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