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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济南时报》报道,《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立法规划》已经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批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将于今年6月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在新规定发布之前,它是“限制释放”
根据现行的《济南市限制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在农历12月1日的23日至15日期间,市民可以在城市周围的高速公路上燃放烟花爆竹,但不得在其他时间燃放。也就是说,目前济南市对烟花采取了“限量发行”政策。
新规定发布后,“禁止发布”
法律草案将由市公安局起草,案件将于今年5月由市政府提出。市人大常委会将于今年6月进行初步审查,并将于年内印发。换句话说,这项“新的鞭子禁令”将在今年内出台,明年春节期间再次使用鞭子可能是违法的。
新法规的背景
近年来,空气污染问题越来越受到公众的关注,公众的环保意识也越来越强。此前,济南12345热线就“燃放烟花”这一主题进行了电话抽样调查,超过70%的受访者同意济南明确的“禁止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