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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虚拟运营商准备就绪
电信业对私人资本的最新开放是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1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发布了《移动通信转卖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决定开展移动通信转卖试点,以“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试点时间初步定为两年,试点开始后一年内,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中资民营企业可申请参与试点业务。
《征求意见稿》列出了12项保障措施,其中对基础电信运营商有许多“硬性”要求,包括:在试点期间,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运营商至少签署了两家转售企业。合作协议;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转售企业提供的服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业务;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根据转售企业的需求和码号资源的情况,分配连续号码资源或整号码段供其使用;基础电信服务运营商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当地公共市场同类服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
本次公众咨询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2月6日。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向私人资本开放的呼声由来已久。2005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非公有制第三十六条》,解决了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市场准入问题。2012年6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的八个重点领域,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中国邮电大学教授曾昨日表示,《试点方案》是《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使民营企业在电信业务上取得一定成绩,今后国家将在其他七个领域进行试点和放开。可以说,《试点方案》标志着电信重点领域开放的开始。
虚拟操作员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没有移动网络的企业从基础运营商那里购买移动通信服务,然后整合自己的资源,通过自己的渠道销售。从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即移动虚拟网络运营商,一般称为虚拟运营商。
移动虚拟运营在国外已经开展多年。人民邮电1月7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全球有1100多家移动虚拟运营商,其中大部分位于欧洲和北美等发达地区。2011年,全球有1.05亿移动虚拟运营商用户,占全球手机用户的1.8%。
早在2005年,中国就有“虚拟运营商监管将放开”的说法。然而,在接下来的几年里,电信运营商的重组和3g牌照的发放被提上了日程,并且不能放开。
业内普遍认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可以进一步引入竞争,进而促进服务改善和资费水平下降。有传言称,明年6月将发放一些虚拟运营商许可证。然而,这一关于时间点的声明尚未得到官方证实。
腾讯昨日没有回应有关腾讯可能率先赢得该卡的相关问题。
电信行业分析师傅亮昨日对《晨报》记者表示,关于移动通信转卖的讨论不应过分集中在一家腾讯企业身上,如淘宝、国美、苏宁、尹田、迪信通等都有自己的网络,未来可能会有更多的合作机会。
傅亮进一步表示,淘宝网有大量地面推广商,其客户(小卖家)也有类似的移动通信服务需求。淘宝可以通过阿里巴巴云整合通信和互联网服务。国美和苏宁的优势在于商业网点和简毅服务网络。
“应用程序阈值已降低”
对于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一些增值通信行业的受访者表示谨慎。一家专门从事通信增值服务的上市公司高管昨日表示,根据企业的发展规划,基础通信服务肯定会涉及其中,但现在进入还为时过早,企业应根据自身发展情况和进一步的政策方向做出决策。
从征求意见稿中可以看出,申请民营企业资质仍有相当大的门槛。
傅亮直言,即使移动通信的转售业务是开放的,民营企业在采取行动之前也应该想清楚。
傅亮表示,虽然申请企业不需要建立物理网络,但在运营服务系统和后台建设方面也需要巨额投资,成本回收速度难以预测。事实上,进入门槛仍然相当高。
"仅仅依靠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很难生存."傅亮表示,上述企业可以利用自身资源进行整合。
在傅亮看来,互联网公司、电子商务公司、传统ict(ict是信息、通信和技术的前缀组合,简称ict)公司和手机终端制造商凭借定位服务、手机游戏业务和企业信息化有可能申请成为试点企业。
“在政策层面,中国已经降低了门槛,不再有更多要求。只要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可以尝试进入。”曾还指出,既然是投资,企业就必须充分评估风险。
中国科学院前秘书长、通信技术专家侯进一步表示,基础电信运营商对传统通信业务的垄断程度很高,新来者必须考虑是否有创新的业务模式,否则将难以成功。
不仅需要考虑业务类型,还需要考虑虚拟运营商的规模。傅亮表示,传统虚拟运营商应该切入区域市场,然后逐步寻找机会向全国推广。
cmnet行业联盟秘书长李易也警告说,与其他行业不同,电信业实际上受到太多政策的限制,有必要考虑民间资本进入后能否自由发挥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12月,中国移动总裁李越在回答“如何对待微信”的问题时,开玩笑说“我不敢得罪”。腾讯董事长马化腾隔一段时间在空:回应称,腾讯与运营商的关系是上下级产业链之间的承上启下关系,而不是外界所说的对立和平行关系。马还透露,腾讯愿意尝试与广东运营商进行创新合作,但迄今没有进一步透露更多相关信息。
保障条款可能难以实施
观察人士普遍认为,对于三大运营商来说,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向私人资本开放的影响在短期内是有限的。
“影响不会太大。”侯表示,三大电信运营商的垄断地位非常明显,用户基数巨大。虚拟运营商培养用户需要一定的时间,规模难以与传统运营商相比。"批发和零售谁更有优势?"
傅亮进一步表示,如果虚拟运营商想购买移动通信服务,就需要支付使用基本运营商的物理网络的费用,而很大一部分自己赚来的钱已经被瓜分了。
“事实上,三大电信运营商可以通过虚拟运营商扩展业务,并向彼此的传统势力范围开放。”傅亮说道。
以腾讯为例,傅亮表示,腾讯一直在与三大运营商竞争,要脱离运营商的发展仍然很难。
“很多人说,腾讯的微信对运营商的几乎整个业务构成了威胁,腾讯将扼杀电信运营商。事实上,如果(腾讯)直接进入这一领域,就不会有激烈竞争和用户需求方面的特点,但会产生负面影响。”傅亮说道。
“市场开放后,公平是一个需要考虑的因素。例如,基本运营商在提供服务时收取的价格和提供的质量虽然有保证条款,但在实施时可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反映。”李易这么说。
在李易看来,线路和频谱掌握在基础电信运营商手中,它们不可避免地会优先考虑自营业务。此外,一些技术指标差异不容易判断。问题在于基础电信运营或其他方面。
此外,一旦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服务运营商之间发生纠纷,如何处理也是一个问题。
傅亮直言不讳地说,电信管理机构有时不能发挥很好的作用。“三大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矛盾有时得不到很好的解决,出现了‘和而不同’的现象。此外,转售企业与基础电信运营商之间的关系现在更加复杂,合作、竞争和服务之间也存在关系。”
Caixin.com昨日援引参与规划制定的工信部内部人士的话说,在试点方案制定过程中,工信部充分考虑了为基础电信运营商和转售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无论是让运营商占据上游优势,虚拟运营商无所作为,还是让虚拟运营商转移用户,造成运营商危机,都是走极端。”
名词解释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服务运营商处购买的移动通信服务,将其重新包装成自己的品牌并出售给最终用户。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建设自己的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如无线网络、核心网络、传输网络等。,但必须按要求建立客户服务系统、业务管理平台、计费、会计等业务支持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第二大基础电信业务,按照增值电信业务进行管理。
转售企业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中国民营企业。
(二)必须配备专门的客户服务系统和客户服务人员,建立服务质量管理制度,公布监督电话,受理用户投诉,有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和市场退出售后服务解决方案。
(三)根据需要建立计费管理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
(4)建立安全管理部门,建立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应急机制,按照相关要求和技术标准建立和完善网络和信息安全技术保障措施。
试点保障措施概述
(一)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服务运营商应确保在试点期间与至少两家转售企业签订合作协议。
(二)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向转售企业提供的服务接入质量不得低于自营服务。
(三)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当根据转售企业的需要,结合码号资源的情况,配置连续号码资源或者整号码段供其使用。
(4)基础电信服务经营者给予转售企业的批发价格水平应低于当地公共市场同类服务的最优惠零售价格水平。
(五)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不得与转售企业签订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6)转售企业可以在出具长期服务保证措施证明的前提下,采用预付费方式开展业务,最多只能从用户处提前一年收取服务费。
(七)转售企业提前终止试点运营的,其开发用户原则上由为其提供基础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承担。
(八)转售企业与用户之间的服务质量问题,由试点地区电信管理机构投诉受理中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