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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运营市场将很快向私人资本开放,但机遇和风险并存。民营企业在申请牌照前应该冷静判断自己的优势,以及在目标市场、销售渠道和商业模式上是否有能力区别于基础电信运营商
我们的记者刘羽琦
对于城外的人来说,似乎这座城市注定会有不同的风景。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官员介绍,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最终计划和实施细则预计将尽快完成,并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和实施。第一批虚拟运营许可证可能于下月发放。尽管运营商和专家对这一“新政”并不乐观,但它并不影响渴望进入的私人资本的热情。数据显示,目前有60多家中国民营企业有意经营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并已申请试点项目,其中包括山西的煤炭企业。
“城外人”的兴奋
在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市场的背景下,预计近期将发布《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及其实施细则,酝酿已久的虚拟运营业务将正式启动。
“我很高兴我们终于有了这个机会。”迪克西通的创始人刘东对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即将开始的消息感到非常兴奋。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服务运营商处购买的移动通信服务,将其重新包装成自己的品牌并出售给最终用户。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建设自己的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如无线网络、核心网络、传输网络等。,但必须按要求建立客户服务系统、业务管理平台、计费、会计等业务支持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不包括卫星移动通信业务的转售。从事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企业是虚拟运营商。
自今年1月推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以来,电信运营商的渠道代理商、手机连锁渠道、家电商店、电子商务网站,甚至一些不相关的民营企业都在争相入股。以迪克西通为例,它不仅邀请电信领域的专家进行交流,还专门派人去欧洲和美国考察国际虚拟运营市场,学习运营经验。与此同时,帝信通与北京中富电信、河北恒信移动商务、四川迅捷通信等手机渠道共同组成了中国零售连锁企业的移动通信联盟。根据联盟章程,建立联盟的主要目的是“发展中国手机零售业务和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手机渠道制造商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强烈意愿可见一斑。
申请成为移动通信转售运营商的民营企业大致可以分为五类:一是以尹田控股、帝信通、于乐、艾士德、苏宁、国美为代表的手机连锁或终端零售企业,可以为运营商带来新的渠道;二是增值电信服务企业,如263、琅玛信息、魏碑通信等,最初隶属于运营商,与运营商关系良好;三是以彭博士为代表的固网运营商;第四,淘宝、京东等与电信业没有直接关系的电子商务网站;第五,没有洪都、万达这样的直接关联企业,甚至没有山西煤炭企业。
“城市人”的冷静
与私营企业的热情相比,电信运营商极其冷静。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在接受中国人民广播电台独家采访时承认,虚拟运营商的出现将对运营商造成一定压力。中国移动董事长Xi国华更直接地表达了这一点:电信行业有太多运营商不是一件好事。电信竞争不能等同于超市,因为它具有自然垄断性。如果无限期发放许可证,将导致低效的重复建设,这对社会是不利的。因此,从电信竞争的角度来看,它实际上有一个最优值。在Xi国华看来,频率不能无限细分,也不适合出现太多的运营商。
市场分析师的判断类似于运营商的判断。“这个市场实际上并不像大家想象的那么乐观。”亚信联创it规划咨询部总监涂预计,中国虚拟运营商的市场规模只有70亿元,拥有资源的大型虚拟运营商肯定会占据绝大部分份额,其余虚拟运营商将不得不投入巨额成本来获得转售资格,这很可能使收支相抵。
获得许可证只是进入虚拟运营市场的第一步。北京邮电大学教授阚凯里对此泼冷水:现在开放虚拟运营已经太晚了。“即使您获得了虚拟运营商许可证,也并不意味着您的虚拟运营业务会成功。”一方面,虽然移动通信转售运营商不需要建立自己的基础网络,但他们需要建立自己的服务网络和营销系统,这是昂贵的。另一方面,语音通话资费本身已经很低,而且空的降价空间不大。此外,通信行业强调规模经济,移动通信转售运营商必须拥有庞大的用户群,否则很难盈利。
“蛋糕”是大还是小
常关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蛋糕理论经常被媒体引用:“无论我们是使用虚拟运营商还是其他合作方式,只要我们能更好地为消费者服务,共同做大蛋糕,任何一种方式都会有生命力。”但是如果我们不能做一个大蛋糕,那就是简单地切蛋糕。也许我们今天已经吃过了,没有明天了。”
当职业经理兴奋时,刘东海让他保持冷静。他认为,从国内移动通信市场的发展来看,国内运营商之间的竞争非常激烈,语音和数据服务产品非常丰富。对于虚拟运营商来说,更重要的是找到运营商没有关注或挖掘的用户和服务,通过新产品覆盖运营商没有能力或精力覆盖的人群,为运营商带来价值,形成运营商服务的有效补充,而不是分享蛋糕。
维珍移动试图进入中国虚拟运营市场,但由于政策风险,其计划最终搁浅。野村证券研究院(上海)咨询有限公司董事刘玉直接参与了维珍移动在中国的谈判,他向热衷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公司讲述了自己的经历:“不要告诉运营商我们有竞争力。不要说这是一种竞争关系,而是一种合作关系。”平安证券的一位分析师甚至建议,为了达成一致的利益关系,虚拟运营商可以考虑与运营商建立合资企业。
优势互补是合作的基础。虚拟运营商应根据自身优势,挖掘在目标市场、销售渠道和业务模式上区别于运营商的能力。因为它将决定虚拟操作员的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