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708字,读完约2分钟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引起了行业和资本市场的热烈反响。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14日对新华社表示,移动转售业务的开通是移动通信市场开放的重要一步,将有更多的主体参与竞争,有效促进移动通信市场的竞争。
根据试点方案,试点时间初步定为2年,试点开始后1年内,拟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中国民营企业可向电信监管机构申请参与试点业务。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是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真正进入电信业的关键工作,是电信业向民间资本开放的第一步。其实质是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业务开放、接入和监管建立一个框架。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服务运营商处购买的移动通信服务,将其重新包装成自己的品牌并出售给最终用户。移动通信转售企业不建设自己的移动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如无线网络、核心网络、传输网络等。,但必须按要求建立客户服务系统、业务管理平台、计费、会计等业务支持系统。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第二大基础电信业务,按照增值电信业务进行管理。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所政策与经济研究所法律部主任、参与试点方案起草的专家李海鹰表示,为确保民间资本顺利进入,试点方案设计了一系列保障条款,并对基础电信运营商在服务接入质量、号码资源配置和批发价格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以创造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李海鹰认为,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打破了电信运营商的垄断,这将促进互联网格式的繁荣,刺激创新的商业模式。
据李海鹰介绍,征求意见的时间为30天。“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还没有收到任何正式反馈。不过,据我所知,业界对试点的反应还是比较积极的,资本市场也有比较积极的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