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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动了我的聊天记录

近年来,随着现代通信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普及,公民个人信息被盗事件频发,犯罪分子通过倒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取巨额利润,对公民的个人隐私和财产安全造成了前所未有的威胁。不久前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为从源头上保护网络信息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依据。

你花50元就可以偷看别人的聊天记录

你可能很难想象当你和朋友在即时通讯工具上聊天时,聊天内容会以某种方式被第三方看到。

当记者在百度上输入“飞信聊天记录”和“qq聊天记录”字样时,很容易看到“飞信聊天记录查看器”、“飞信信息查看器”、“qq聊天记录查询”和“查看他人qq聊天记录确保100%成功”等内容。

最近,记者试图通过一个著名的购物网站购买一个即时聊天工具的聊天记录查看器。卖家向记者推荐了四种不同服务水平的软件:查看短期聊天记录、查看长期聊天记录、查看所有未来聊天记录、查看过去未删除的聊天记录以及所有未来聊天记录。这四种软件的价格依次上涨,但最贵的软件服务还没有超过100元。

付款后,买方可以选择在卖方的指导下安装,也可以通过远程操作软件直接操作买方的电脑来帮助买方安装。

记者试图花50元买一个,并在对方的指导下成功地在他的电脑上安装了这个软件。之后,记者惊讶地发现,他通过即时聊天工具进行的所有聊天内容都会在安装过程中被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根据卖家的说法,安装的软件可以在安装后删除,安装的程序被放在电脑中一个非常隐秘的地方,很难被发现。

这一偶然的经历让记者惊出了一身冷汗。在许多购物网站上,记者看到许多卖家销售类似软件的广告,他们周围的许多同事也告诉记者,他们经常收到“你想知道他/她的短信记录吗?请联系1390101×××ד私家侦探,让他/她的行踪得到控制”等广告信息。

罪行被隐瞒了,很容易毁灭证据

在一些地方,“商业调查咨询公司”和“私人侦探机构”通过非法获取和买卖公民个人信息获取巨额利润,甚至滋生暴力犯罪的现象并不少见。

自去年年初以来,在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和指挥下,北京、河北、山西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活动的行动。仅在两个月内,就有1700名嫌疑人被捕。挖掘了38个以上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源头”,摧毁了161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数据平台和“大资源”,摧毁了非法收债、非法调查等非法活动

网络售卖QQ、飞信等聊天记录:最贵不过100元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总结了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特点:一是形成犯罪网络和利益链条。一些犯罪分子肆意从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内部人员手中购买信息,通过网络相互买卖,形成了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络交易平台。例如,四川省一家移动公司的一名员工利用其工作便利,将手机用户信息和手机通话清单出售。

其次,它与欺诈等下游犯罪交织在一起,危害极大。一些犯罪团伙和非法调查公司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电信诈骗、敲诈勒索、绑架、暴力追债等违法犯罪活动,深为人民群众所痛恨。

第三,犯罪是隐蔽的,容易毁灭证据。犯罪分子主要利用互联网转售信息,全部使用虚拟身份。为了逃避攻击,他们经常改变自己的身份,并在交易成功后立即销毁犯罪证据。

在买卖信息和非法调查的过程中,记者和卖家经常通过网络联系,彼此不认识,而“被调查者”对此一无所知,所以没有具体的受害者,很难发现犯罪行为和损害结果。

“随着计算机网络信息的发展,其安全性日益受到威胁。为此,我国刑法先后增设了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出售和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但是,目前还没有相关犯罪的司法解释,这给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带来困难。”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明湘表示,打击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关键是掌握源头,建立网络信息保护机制,堵塞系统漏洞,加强网络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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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立法,从源头治理

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一开始就很明确。第1条明确规定,国家保护能够识别公民个人身份并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电子信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其他非法手段窃取或者获取公民个人电子信息,不得向他人出售或者非法提供公民个人电子信息。

根据本决定的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在经营活动中收集的公民个人电子信息被泄露、损坏和丢失。如有信息泄露、损坏或丢失,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网易公共事务总监高文表示:“我们通过技术创新,有效防止了非法信息入侵用户。过去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更多的只能依靠互联网公司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现在,随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们觉得这是对我们过去努力的肯定,为今后进一步加强网络信息保护提供了指导。”

针对打击非法买卖和窃取公民个人网络信息犯罪时难以定位犯罪嫌疑人的问题,决定网络服务提供商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确认提供服务时,应向用户提供真实的身份信息。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部高度重视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去年的集中行动是公安部首次直接部署指挥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犯罪活动。今后,将始终保持打击此类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源头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坚决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公安机关还提醒群众切实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要信任或轻易向无关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发现个人信息已经泄露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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