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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1日电(记者王政)《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条例》和《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4月10日起公开征求意见。
明确规定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和使用的用户个人信息的安全负责。违反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关个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规定,电信运营商应为用户办理接入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含无线网卡,下同)的手续,并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确认提供服务时,如实登记用户提供的真实身份信息。电信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对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知悉的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保密,不得泄露、篡改或者损毁,不得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违反规定的,由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项规定颁布后,将会有详细的操作性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