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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播网北京4月26日电据中国之声“国家新闻网”报道,今天(26日)是第1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闫晓红回应了网络音乐下载费和著作权法纠纷等热点问题。
去年,《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尤其是围绕网络著作权法的制定。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闫晓红对网上下载音乐可能会收费的传言发表了明确声明。
闫晓红:音乐下载收费是不可避免的,在网络环境下应该由内容提供商和运营商来讨论和决定。因为在互联网环境下,商业模式不同于传统领域,收费或不收费是不可避免的,也是可能的。向权利人支付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不向用户收费,而是通过广告收入和其他收入来弥补经营者的成本;其次,用户需要付费,而付费也代表了一个方向。
闫晓红说,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已经多年没有修改,所以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提案已提交国务院法制办,法制办将再次征求意见。
闫晓红:比如,有一些具体的合法许可以及如何确定合理使用等。关于作者作品拍卖后的续展权问题,在这次著作权法的修订中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特别是在互联网领域,我们修订的目的是在权利保护和如何确定“安全港”原则的合法使用之间找到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