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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股力量出现在资本市场的一个财富神话,把“原始股”变成了迅速致富的“香饕餮”。
另外,由于原始股票市场的准入门槛低,鱼龙混杂。 像“祥天能源”、“智天金融”等以原始股票为幌子的非法集资、邮购等违法活动层出不穷,最终使投资者的“暴富梦”成为“噩梦”。
最初的解读原始股票
在人们的形象中,原始股票与有钱人肩并肩成为对等的代名词。 但问题是,你买的真的是“原始股票”吗? 但是是真的吗?
原始股票的定义
原始股票是指企业上市前发行,上市时期以后出售的股票。
谁能拥有原始股份。
原始股票如果属于企业创始团队和企业高管的外人想要拥有原始股票,则只能通过“增发”等方法获得,但这种增发作为私募性质的通常仅限于伙伴、供应商等与企业有特别关系的少数人( 10人以下)
你手中的所谓“原始股票”
普通人不能有合法的原始股份
通过电话、店铺销售员、网络向平民公开销售“原始股票”实际上违反了证券法的“变态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所以所有的资金盘只有不通过正规证券企业的所谓“原始股票”交易是违法行为。 未经监管机构许可擅自发行证券是非法集资,情节严重的,有可能构成相应的犯罪
即使花钱买所谓的“原始股票”,也是个人转让,不受法律保护。
如果公司不能按时上市,所谓的“原始股票”就像空头票据,你付钱购买所谓的“股权证明”就是废纸。
“原始股票”的最终结果
原始股票欺诈明显,企业收到投资者入股资金后,投资者无法监视资金的录用用途和收益消息
由于企业接受投资后很长时间没有了相关的上市消息,投资者无法看到企业实际上市的流程和上市的结果。
所谓的“原始股票”最终会成为空头票据。 你付钱买“股权证明”是废纸,企业跑。
所有企业的股票都被称为原始股票,如果企业没有快速发展的希望,原始股票就没有价值,在正式企业募集资金时,一定会进行原企业的判断和审计,向新股东发行允许新股东进入的决议。
新股东决定入股后,企业章程上出现新股东的名字,必须向工商管理局备案
股东出资的唯一方法是准备股东资本金汇入企业账户,而且国内有限责任企业的股东最多50人,股份有限企业的股东最多200人。
在原始股票欺诈中,需要企业股东会签字同意的决议,要看该企业原来的章程,在工商局找到你成为股东的消息。 除非满足一个条件,否则有欺诈的可能性,法律上投资入股的身份可能不被国家机构承认,投资者的身份也可能不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二编企业的上市条件
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在市场上上市。 你上当了吗?
一、企业主体资格
从企业的组织形态来看,企业可分为有限责任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 只有股票企业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
因此,有限责任企业如果有上市快速发展的需要,首先进行股份制改造,把有限责任企业改造成股份有限企业。
有限责任企业如果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企业本身就不能上市。
从企业的经营状态来看,企业的经营期限有严格的要求,企业必须持续经营三年以上。 有限责任企业在原账面净资产整体上折股,改革变更设立的股份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
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必须合法、合规,同时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企业最近三年的主要经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层没有大的变化。
从企业设立来看,企业股东按时出资,不存在虚假出资的,例如发起人或者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完成财产全部权利的转移手续。 即,将出资的财产从出资人的名义转移到企业的名义上。 企业所有权很清楚,不存在权利争论。
从企业股东金额来看,企业注册注册显示30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企业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达到企业股票总数25%以上的企业股票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情况下,公开发行股票的比例在10%以上。
二、企业独立性
企业的独立性主要是考察企业是否被大股东、实际统治者非法支配,是否侵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企业在独立性方面应该满足以下条件。
企业有自己的资产,同时该资产必须与企业的生产经营配套。
企业人员独立、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者不在控股股东企业工作的企业应该有自己的员工。
企业财务独立,企业有自己的财务体系,可以独立作出财务决定,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会和控股股东共享银行账户。
企业的业务是独立的。 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非法关联交易,企业业务不依赖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三、企业规范的运行
企业已经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企业可以按照制度规范运营。
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者没有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没有受到刑事处罚。 企业自己在上市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受到工商、税务、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行政处罚。 没有刑事犯罪被立案的嫌疑,也没有未经合法机构批准,擅自发行证券或变态证券的情况。
企业章程确定了对外保证的批准人、具体批准程序等,企业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资金不得被控股股东、实际管理者及其管理的其他公司以借款、代偿债务、替代金或其他方法占有的。
四、企业财务和会计
从财务角度来看。 对上市公司来说,首先要求企业业绩良好,即企业有良好的资产,资产负债率合理,现金流正常。 企业不能影响持续盈利能力的企业必须依法纳税.。 具体而言,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均为正,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已经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发行前股东资本总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
最近的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采用权、水面养殖权、采矿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在20%以下
最近的期末不存在未填补的损失。
从会计角度来看,企业必须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财务报告以实际发生的交易为基础,没有篡改财务报告的情况,没有操作、伪造、篡改作为制作财务报告依据的会计记录和相关证书的情况等。
五、募集资金的费用
企业上市的首要目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企业的快速发展项目,募集资金后,企业必须严格按照预定的募集资金用途采用。 因此,在考察企业是否具有上市资格时,对企业募集资金的运用也是非常重要的评价标准。
企业应该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证明投资项目的建设状况和快速发展前景。
企业募集资金的运用有确定的招聘方向,基本上应该用于企业的主要营业业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而且,企业必须建立募集资金专业记忆制度,募集资金必须保管在董事会决定的专业账户中。
第三编企业上市过程
这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是你宣布的,而是很快就能上市。 所以做资金盘的伙伴们一定要头脑清醒。 正因为这个周期会杀了你,留给他们的行驶时间! 你一等,企业就不见了! !
是一个充满长期期待的过程
根据《首发管理办法》,上市企业的首发申请被批准后,必须在6个月内公开发行股票,超过6个月的期限,批文失效,因此上市企业必须在6个月内根据市场状况发行,发行结束后,向交易所申请上市。
股票改革(2-3个月):发起人、剥离重组、3年业绩、验资登记、资产判断。
上市指导( 12个月):三会制度、业务结构、季度报告、课程指导、指导检查。
发行资料制作(1-3个月):募集证明书、证券公司推荐报告、证券发行推荐书、证券上市推荐书、项目可研报告、价格分解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
证券公司内核(1~2周):现场调查、问题和整改、内核核对表、内核意见。
推荐机构的推荐(1-3个月):事前审查信息的表现、反馈意见及整改、批文的安排、发行。
发审会(1-2周):信息表达、资料分审、上讨论、表决通过。
发行准备(1-4周):预制、评价分解报告、推送资料企划。
发行实施(1-4周):刊登招募书、路线图、询价价格、股票发售。
上市流通(1-3周):货款验资、变更登记、推荐上市、第一天卡。
持续监督(2-3年):定期联系、新闻披露和后续服务。
第四张“四板”成了原始股转让欺诈的灾区
除了以往高收益、一夜暴富等好处的诱惑外,近年来,“上市企业”这个虚饰的光环已成为卡公司“涉非”活动堂的马甲。 其中,已经拟定的上海优索环境保护科学技术快速发展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优索环境保护”)原法人代表段国帅近日被捕,其炮制假冒股票诈骗骗取了一千多名群众的2亿多资金。
今年发生的许多事件包括原始股票公开发行公司,已经或即将在地区股票管理交易中心发行卡。
“一点不法分子混入鱼,在某地区的股票市场上,以卡企业“原始股票”的转让为名的非法集资暗流涌动。 ”。 12月25日,武汉无名投资者分析说,“为了方便中小企业融资,本来进入地区股票交易市场,公司设置的门槛比较低,对于上海股票管理交易中心的QC,公司注册资金都低到50万元。 上述投资专家表示,门槛降低,公司大量涌入,素质参差不齐,四板也成为原始股多发的严重灾区。
打一点在“四板”注册的企业,今后2、3年后,从地区股票交易中心主张“晋升”到新三板或中小板,发售的原始股票具有高涨的潜力。 但是,“四板”、新三板、中小板三个不同等级的交易市场属于完全不同的运营管理、监督管理机构,没有擅自“转板”的可能性。
第五编原始股欺诈的优势
从证监会调查的事件和接到投诉通报的情况来看,“原始股票”诈骗往往有以下优点。
据说企业在国内外证券市场上市,促使投资者购买股票。
据悉,股票的发行已被政府机构批准,相关批准文件也伪造了。
以发行原始股票的名义与投资者共同设立股票企业
以大股东转让股的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公开募集资金,或高价转让股票
以“证券投资咨询企业”等为名,未经批准非法买卖、代理买卖未上市企业的股票给社会公众。
以为国内公司提供海外上市服务为名,向社会代理店买卖未上市企业的股票
未经证监会批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超过200人擅自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地区股票交易市场,公司设置门槛比较低,比如上海股票管理交易中心的q板块,公司注册资金低到50万元,更宽松的是,中介机构发行注册资本20%的验资报告即可,门槛低,
警察提示:“原始股票”投资欺诈的本质是从事股票的非法发行和非法证券活动。
“如果有面向增资扩大股票,通过电话和网络等渠道向不特定的公众出售股票的企业,就有违反证券法关于《禁止变态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的嫌疑。 》在我国,投资者只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承担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票转让系统中买卖股票,网络销售交易的所谓“原始股票”不受法律保护。
六招骗局
第一,选择合法的证券经营机构。 在证券市场挂牌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有严格的上市准入门槛。 投资者遇到“没有管理层批准文件的证券”时必须避免。
第二,观察推销员的推销行为。 非公开发行的证券通常是隐蔽的,不为市场所知,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合法的经营证明书,来电、来信、出差服务等必须慎重考虑。
第三,股票不能流入流出的“原始股票”显然有欺骗投资者的嫌疑。 一个规范的证券市场是卡交易的证券投资品种,流动性第一。 “原始股票”本来就没有合法的流动渠道,所以只能用“个人转让”的方法进行。 这就是有“软肋”的地方。
投资者在投资“原始股票”时,由于对证券的高流动性估计不足,陷入了“如果转让就可以购买”的误解。 投资者可以从中间转让环节得到一定的差额,也可以得到一定的红利,但在自己手中的“原始股票”被多次转让后,无法评价是否收到了最后一棒,最终无法将“股东票”变成废纸一张。
第四,高额红利必须保持警惕。 为了让投资者更好地入会购买“原始股票”,非法中介和咨询机构经常有1~2年的红利约定,积极进行现金化,让投资者投入越来越多的资金。 其实只是精心编织的“诱惑之饵”的“陷阱”。 面对“原始股票”的高红利,投资者必须进行细致的实地调查和理解,研究和论证其投资运营水平,以免进入误区。
第五,法律中的“模糊概念”必须清晰。 如果是有法律常识的投资者,可以知道《证券法》和《企业法》中关于股份公司发行的条款。 并非所有带有“股票”字样的企业都被允许上市。
上市股票和非上市股票的根本区别是可流通和不可流通的问题。 另外,选修后的新《企业法》第142条“发起人持有的本企业股份,企业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等条款作为投资者持有“原始股份”的合法外套也应该仔细考虑后进行。
第六,签订合同必须慎重。 为了防止在购买“原始股票”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风险,投资者必须有即使没有投资的观点,也能防止风险,维持自身权益的技能。 选择“原始股份”投资时,必须把签订合同这个重要环节作为处理争端的重要手段。 缔结,一定要明确定义“股东身份”、“货款结算”、“承诺一些事项”、“违约责任”等重要复印件,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赢得维权上的积极。
现在,“原始股票欺诈”层出不穷,各流通组织也以原始股票的名义进行欺诈,往往故意混淆“股票交易中心”和“股票交易所”,投资者是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负责新三板交易结算的全国中小企业股票转让系统
最后注意:真正的原始股票早就被内部消化了,不会轮到别人。 买原始股只是背了你,心里多么恶毒! 不要让贪婪迷惑你的真心,你就不会上当!
原题:“原始股诈骗为什么总是阴郁? 』
阅读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