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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月15日,《民法典》编纂成员、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导师孙鹏应邀到重庆市三中法院,以《民法典》规范创新与实践应对》讲座为主题讲课。 重庆市三中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吕君主持讲座,全院在职人员在编辑警官现场听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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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鹏教授作为中国法学会民法典编纂项目指导小组秘书处的成员,从他参与编纂的物权篇开始,详细说明了《物权篇》、《合同篇》、《人格权篇》等章节,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他在范例的基础上,深入浅出、鞭策地解释了《民法典》的博大和对普通人生活的深刻影响,给大家带来了与民法典现场的热情对话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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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分享了关于居住权的设立问题,居住权的设立是“适应时代的潮流而不是反复无常”,让我感受到民法典的博大和温柔。 关于担保合同问题,他说:“民法第388条表面平静,但实际上势头很好。 ”。 关于动产抵押权对抗效力的限制问题,不能“要求买钢琴,检查是否有抵押登记”。 否则,就会“把扭曲的人格暴露在别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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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勇副院长说,孙鹏教授在深厚的民法理论基础上,运用精湛的课程技术,以民法典的物权篇、合同篇为中心进行深入的解释,阐述中旁征博引用,用比较分解法论证大量的司法古典例,分解民法典和此前的法律、司法解释,民法典相关条件 他充分认识到民法典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要求在今后的学习工作中正确理解民法典的立法精神,适用法条的规定,实现正确的司法,把民法典的条文转化为生动的司法实践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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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相继说,孙鹏教授的讲座充满兴趣,干货满满,富有实用性和对比性,解答自己的很多疑问,整天讲座,让大家享受来自《民法典》的宴会,对日常工作的开展大有帮助。

这次讲座活动是本院掀起《民法典》学习热潮的系列活动之一,民法典颁布以来,邀请专家教授讲座,参加视频专题学习,以远程读书会的讨论、部门集中学习等形式,《民法典》的学习活动10馀次

文图/办公室范辉

张基琦

评论/张慧

原标题:“与孙鹏教授的对话《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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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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