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15字,读完约3分钟

金济高速公路事故40人死亡,12人受伤结果:33人被移交司法

记者10日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陕济高速公路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大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爆炸事故调查报告已获国务院批准,并已全部向社会公布。调查得出结论,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33人被司法机关控制,33人受到纪律处分。

管理和监督方面存在问题

经调查,两辆车追尾的直接原因是:后车司机未能及时发现前车,只是在离前车只有五六米时才采取紧急制动措施,并存在超载行为,影响了制动。车辆起火的原因是前一辆车的油箱没有按照标准配备紧急切断阀,导致甲醇泄漏。追尾事故造成电气短路后,泄漏的甲醇被点燃,其他车辆被点燃引爆,共造成40人死亡,12人受伤,42辆汽车被烧伤,直接经济损失8197万元。

晋冀高速公路事故处理结果

管理和监督的原因是:山西晋城福安达物流有限公司的主要安全责任没有落实;河南省焦作市蒙州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金济高速公路煤焦油管理站非法设置指挥所加剧了交通拥堵。湖北东特汽车制造有限公司、河北昌化专用汽车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产品;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政府及其交通管理部门未能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进行监督。河南省焦作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孟州市政府及其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未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进行监督。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未能处理高速公路管理和拥堵信息。山西省公安高速交警部门不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山西省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研究院和河南正拓油罐车检验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违反规定。危险化学品罐式半挂车的实际运输介质与设计充装介质不一致,公告批准,运输介质记录在批准证书中等问题。

晋冀高速公路事故处理结果

33人受到司法处理,33人受到惩罚。

根据有关规定,山西省晋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杜、、河南省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副局长刘、、晋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马春平、河南省孟州市肇事车辆实际所有人唐宝才等3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山西省晋城市副书记、市长刘润民,河南省孟州市副书记、市长刘文年,晋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张三红受到纪律处分。山西省人民政府奉命对国务院进行彻底检查。

晋冀高速公路事故处理结果

报告全文刊登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据新华社报道

细节披露

两辆汽车隧道追尾碰撞引发的甲醇泄漏和爆燃

3月1日14时45分左右,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晋冀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盐侯隧道尾部两辆装有甲醇的铰接式列车相撞。前车中的甲醇泄漏并着火。被困在隧道中的另外两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31辆煤炭运输车辆和其他车辆被点燃并引爆。

两辆车相撞后,甲醇形成的流动火焰迅速点燃了两辆事故车辆(后一辆车的油箱没有泄漏和燃烧)以及附近的四辆运煤车、卡车和货车。由于事故发生时天气和地形的影响,隧道内气流由北向南,隧道高差为17.3米,形成“烟囱效应”。甲醇和车辆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雾迅速扩散到隧道的南出口。当时,隧道内有87人,48人成功逃生(其中一人因抢救无效重伤死亡)。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晋冀高速公路事故处理结果

地址:http://www.jy2z.com/jnxw/27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