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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济南市创建工作计划发布:城区不建设小型燃煤锅炉房
环保模范城市,如何打造济南?最近,市政府发布了《济南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计划》,明确表示在建成区内不再新建分散式燃煤供热设施,并将实施“安静工程”。实施机动车“无噪声”规定,限制拖拉机和大吨位车辆进入市区,控制交通噪声源。此外,绕行高速公路内的河流污水截流和雨水污水分流工程将于今年年底完成。
燃煤设施
据了解,济南将在主城区实施产业布局调整。城市地区将禁止新建火电机组。在城市建成区,单机容量小于10吨/小时(含)的分散供热锅炉和集中供热锅炉将逐年淘汰。不会新建和扩建分散燃煤和重油供热设施。
在推广清洁能源方面,济南力争到2015年实现50%以上的利用率。
饮用水安全
在饮用水安全方面,济南市将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实行封闭管理,禁止保护区内与饮用水保护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理或拆除违法建设项目,逐步搬迁保护区内的村庄。
同时,济南市还将建立全市危险化学品使用档案,明确全市危险化学品分布和潜在环境危害,并定期检查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管理情况,减少危险化学品在重点环境管理类别中的排放。
渠道改进
在备受公众关注的河道整治方面,济南市将实施城市河道综合整治“行政首长负责制”,并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绕城高速公路内的截污、雨污分流工程。
同时,实施园区周边大明湖清淤截污工程,进一步改善湖区水质,促进县(市)、长清区河道综合整治。
噪声调查
此外,济南还将实施“安静工程”,加快城市道路建设和改造步伐,缓解交通压力,降低交通噪声。接下来,济南市将加强对社会生活中产生噪声的餐饮、娱乐等单位的管理,建立建筑噪声投诉受理机制,及时查处干扰居民生活的噪声源。此外,该市还将实施机动车“无噪声”规定,限制拖拉机和大吨位车辆进入城市,并控制交通噪声源。
废水处理
济南还将加强工业废水处理和工业水资源回收,以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对于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将采取限期治理、整改、限产限排、停产整顿等措施。
此外,实施小清河引水补水工程,确保小清河年引水量超过1亿立方米,加快鸡西湿地等生态湿地水质净化系统建设,建立小清河生态补水长效机制,改善水质,恢复河水生态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