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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宁市交通管理部门向一名涉嫌通过网络出租车平台接载乘客的私家车主发出罚款3万元的通知。记者发现,在网络租车管理办法即将出台的情况下,最近针对私家车的网络租车服务打击力度加大,引发了更多争议。

据检查人员称,7月31日上午,南宁市交通管理处会同铁路派出所和南宁东站交警在入口处对车辆进行了检查,发现一辆车的乘客下车后,司机拿出手机与乘客进行了类似的手机支付交易。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分别询问和检查乘客和司机。

巡视员告诉记者,乘客表示他是通过网络出租车平台到达的,从广元国际到目的地火车站的费用是19.3元。交警检查了车主的证件,发现车辆是司机本人的,司机没有“劳务派遣关系”。随后,南宁市交通管理处查封了该车,并出具了案件处理意见。

8月4日,南宁市交通管理处向车主发出交通违章通知单,称该车辆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运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并建议罚款3万元。

近日,北京、上海、广州、武汉、济南等地加大了对“专车”市场的监管力度,私家车也成为调查的重点。记者发现,各地对私家车的处罚引起了很多质疑:一是处罚金额过高;第二,所有者受到处罚,而相关第三方网络平台没有受到处罚;第三,交通管理部门在一些地方涉嫌捕鱼执法。

主要问题是“特种车”的“非法识别”。南宁的老板潘先生在谈到这件事时“非常气愤”,甚至聘请了律师,准备诉诸法律。他告诉记者,当天,乘客通过转账凭证转账,但他们没有收到现金。当时的交易是“第三方支付”,因此不能被视为“非法经营”。

南宁市交通管理部门从2013年下半年开始关注私家车接入网络软件平台的租赁。今年1月以来,已查处非法营运车辆200余辆,其中私家车70余辆,包括散落街头的“黑车”,以及部分涉嫌通过网络软件平台运营的“私家车”。

南宁市交通管理处政策法规处相关负责人也认为,目前最需要的是尽快规范各类“专用车”。“有必要明确租赁汽车进入租赁市场的门槛,例如汽车符合什么标准、购买什么保险以及驾驶员达到什么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王军等专家指出,作为互联网共享经济的代表,网上出租车预订的最大特点和优势不在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而在于利用信息技术整合利用闲置的交通资源,以及私家车作为非营运车辆的跨境使用。

有受访者表示,在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政府应立足于新形势的发展,一方面以此为契机,加快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改革,打破坚冰;另一方面,在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机制、把握监管底线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监管模式,鼓励发展新的业务形式,允许私家车在有限范围内以非经营性方式进入网上汽车租赁市场,成为城市交通运力的有效补充。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赚十多块钱罚三万:多地打击网络约车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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