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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员会和北京市电子商务协会召集了44家电子商务商户,要求网站举办大型促销活动,不仅要向工商部门备案,还要有应急处理预案,并签署《改善网上零售业客户服务建议书》。它规定,电子商务网站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三包”服务,积极向消费者发放消费凭证或单据,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价格的准确性,不得进行虚假促销。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China Investment Consulting)零售业研究员杜指出,北京方面出台这一措施的意图很明显,是为了限制电子商务企业的价格行为,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然而,这种由工商部门提交和签署建议书的方式对电子商务企业的约束力稍显不足。从更高层次引进法律法规,规范行业行为,是长远之计。
从电子商务企业的角度来看,电子商务企业的价格提升有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没有严格的法律法规,很难约束他们的行为。一方面,国内大多数电子商务公司依靠风险投资基金实现快速发展。当利润无法实现时,他们通过价格战争夺市场,成为电子商务公司大规模提供风险资本的“答案”;另一方面,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价格促销作为吸引顾客和增加销售的最有效、最快捷的手段,已经成为企业争夺市场份额的主要方式。
从政策的角度来看,要求电子商务公司在促销之前申请业务,可以真正警告和约束电子商务公司的行为。然而,对电子商务公司备案后行为的监管和对电子商务公司非法促销后的处罚严重不足。同时,通过签署法律效力较低的提案,进而规范电子商务企业的强势推广行为,约束力明显不足。此外,这项政策的出台仅限于北京,但对北京以外的电子商务企业没有约束力。
中国投资咨询公司研究总监张彦林指出,中国电子商务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初级阶段,激烈的市场竞争是正常的,这有利于充分发挥市场的“冲刷”作用和优胜劣汰。但是,盲目竞争和过度促销也会损害供应商、电子商务企业和消费者的利益,不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基础上,我国应引入更高层次的法律法规,引入第三方监管机制,构建稳定的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促进电子商务行业平稳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