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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廖剑锋
苏宁副董事长孙为民最近表示,苏宁收购虚拟运营商牌照不是大问题,显示出对进入虚拟运营商的密切关注。与此同时,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联通董事长常对虚拟运营商感到担忧。他承认虚拟运营商的出现确实给基础电信运营商带来了压力。
事实上,虚拟运营商的到来是大势所趋。当务之急是探索虚拟运营商进入电信行业的途径,推动虚拟运营商找到合适的市场切入点,实现与电信运营商的互利共赢合作。
渠道为虚拟运营做准备
虚拟运营商许可证将在年内准备就绪,渠道经销商将做好准备迎接不断变化的时代。苏宁副董事长孙为民最近表示,苏宁已经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此前发布的申请要求,许可不是大问题。目前,苏宁三大国有运营商都有联系人,虚拟运营商的业务何时能够正式启动完全取决于与三大国家运营商的具体谈判结果。
与渠道提供商的热情回应相比,传统基础运营商的表现更为冷静,甚至令人担忧。中国联通董事长常最近指出,谈论虚拟运营商模式的成功还为时过早,但虚拟运营商已经给基础电信运营商带来了压力。如果整个通信行业不做更大的蛋糕,而只是在现有的规模上切蛋糕,它可能今天吃,明天不吃。
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颁发虚拟运营商许可证,这表明电信业离真正开放又近了一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和管理研究所产业办公室主任卫诗此前表示,开放电信转售业务,允许建立电信虚拟运营商,是电信市场真正开放的一个重要标志。事实上,在21世纪初,虚拟电信服务已经在中国出现,但它最终像流星一样沉寂下来。
从过去来看,很难说渠道经销商是以虚拟运营商的身份进入电信行业的,前路一帆风顺。据分析人士称,并非所有企业都能获得虚拟运营商的许可,最有可能成为第一批虚拟运营商的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以苏宁为代表的大型家电连锁巨头,另一类是以尹田通信和音乐通信为代表的知名通信产品经销商。这些公司的共同特点是拥有自己完善的销售渠道、服务网络和人才储备,基本具备开展电信业务运营的条件,同时与电信运营商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
开放的本质是扩大和加强电信业
国内虚拟运营商的大门已经关闭多年,不确定的合作模式必然会引起各方心态的波动。鉴于可能不利于虚拟运营商业务发展的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在此前公布的《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说明,该方案不仅要求有意进入市场的民营企业具备资质和人员,还要求电信运营商在试点开始后一年内提供相应的服务接入质量。
事实上,私营企业和电信运营商保障条款的相关规定仍有回旋余地,这使得电信业的开放程度有一定的灵活性。一些分析师指出,如果民营企业只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他们很容易成为电信运营商的代理,这与真正意义上的虚拟运营商相去甚远,因为目前空语音领域利润不断下降,难以享受。
此外,虚拟运营商应该认识到,进入电信行业并不意味着抢占传统电信运营商的蛋糕,他们之间的关系更多的是合作而不是竞争。从本质上讲,国内电信业的开放是为了扩大和加强电信业,增强其在全球市场竞争中的实力,使产业链中的各方都能继续分享电信业带来的繁荣。如果我们偏离这个主题,虚拟运营商将很容易迷失在错误的道路上。
合作共赢的目标从另一个角度表明,大型家电连锁巨头和知名通信产品经销商可能是第一批虚拟运营商的分销目标。首先,由于互联网公司主要是按照轻资产模式运营,他们不愿意或无法将其业务模式转换到开店成本较高的重资产模式。第二,渠道提供商有长期的渠道建设布局,并建立了品牌,能够提供快速响应用户的后续服务能力。
有必要在进入之初找到市场进入点
近年来,国内电信业的发展趋势喜人,虚拟运营商可以开拓的市场值得期待。
2011年,国内通信行业收入约为9820亿元。根据国外虚拟运营商7%的普及率,乐观估计国内虚拟运营商市场将达到700亿元,用户数量将达到1.0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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