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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市场从未平静过。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虎公司)与百度的纠纷尚未结束,但也涉及到与国家工商部门的“口水战”。

国家商报记者昨天(1月31日)获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监管司(以下简称SAIC)表示,鉴于奇虎对工商部门参与互联网行业市场竞争的不满,SAIC认为工商部门有依法查处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监管责任。

奇虎的不公平竞争行为受到了政府的警告

奇虎公司被政府警告是有原因的。《国家商报》记者从国家工商总局了解到,由于“360安全卫士”的免费策略,奇虎在中国安全软件市场的市场份额已经超过80%,正是由于这个市场优势,奇虎公司通过“360安全卫士”诱使用户使用360浏览器,并通过不兼容和难以卸载阻止网民安装其他安全软件。

SAIC表示,用户使用“360安全卫士”软件时,奇虎还通过推荐诱导、默认同步安装甚至伪装成微软官方补丁的方式,将360浏览器、360网站导航等产品强行安装到网民的电脑上,并通过默认设置和强制升级的方式修改用户的浏览器和主页设置。

1月24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西城分局联合会见了奇虎公司负责人,并利用“360保安”对其在浏览器领域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行政警告。

面对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警告,奇虎公司公开表示了不满。奇虎公司在发给媒体的一份声明中表示:“我们不明白为什么工商部门会参与互联网行业的市场竞争。此前,互联网企业的管理由更高一级的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昨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市场监管司正式声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互联网行业的主管部门,但对于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工商部门有责任依法查处和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监管职责,但这并不与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重叠或矛盾。”

SAIC认为,执法是有根据的

这一次,SAIC的态度可谓强硬。除了上述关于MIIT和SAIC职能的声明外,SAIC还在其外部问答中列出了其他基地..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不仅适用于线下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也适用于网上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也就是说,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此次事件中对奇虎公司进行采访并给予不正当竞争行政警告是有法律依据的。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局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垄断协议中的反垄断执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消除和限制竞争(价格垄断除外)以及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和走私等经济违法行为。

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王先林表示,竞争法执法机构有权依法在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个领域实施竞争。即使考虑到某些行业的特殊性,行业监管机构也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务院的明确规定,以某种方式参与各自行业的竞争执法,但竞争法执法机构不应被排除在该领域的竞争执法之外。

不仅SAIC市场监管部,SAIC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的负责人也表达了对奇虎360事件的态度。

据竞争执法局负责人介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国家职能部门,有权调查和处理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行为,无论这些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是发生在传统经济领域还是互联网领域。

鉴于近年来互联网经营者不正当竞争案件频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竞争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将加大竞争执法力度,加大对互联网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互联网进行虚假宣传和商业诽谤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来源:济南日报

标题:奇虎360不正当竞争 遭工商部门行政告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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