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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济南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回应:有条件的公共贷款,防止烂尾楼
20日,媒体报道,在人们首付之后,公积金贷款的使用受到开发商的限制,这引起了山东省济南市相关部门和市民的关注。对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且申请材料齐全的公积金贷款业务,将严格按照15个工作日的要求审批贷款,努力确保符合条件的贷款人员足额借款。
20日,媒体报道,在人们首付之后,公积金贷款的使用受到开发商的限制,这引起了山东省济南市相关部门和市民的关注。26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本报报道的问题楼进行了突击检查。针对公众对“公共贷款门槛高”和“还款慢”等问题的反应。
回应:公共贷款的条件是防止烂尾楼出现。
20日,根据读者反馈,记者走访了位于省会南部的三栋建筑,奥林匹克体育中路北段和顺南路,发现三栋建筑都存在“公共贷款不允许”的问题。
据本报报道,近日,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信贷部和政策法律部的工作人员对这些房产进行了暗访。经审查,发现其中两栋楼目前不具备"公共贷款"条件,因此公众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具体来说,奥体中路北段有17栋高层建筑。该项目于2014年6月29日首次开放。目前,有15#、17#和18#。到目前为止,该项目的17#和18#楼已建至地上三层。15#已建在地上二层,暂时不符合住房公积金的按揭贷款和预按揭准入条件,因此公积金贷款不能使用。
目前,顺化南路有4栋楼,最高4层,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此外,在省会南部的一处房地产中,在买方和开发商之间发生合同纠纷后,开发商没有向买方发放公积金贷款,导致买方提出投诉。目前,发展商通常可以处理其他买家的公积金贷款。
对此,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上限政策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制定和贷款的发放不能满足一些开发企业的利益和少数受托银行的无序竞争。其目的是减少购买者不必要的利息支出,最大限度地防止开发企业出售的楼花现象,确保贷款资金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