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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原本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但是当无用的东西变成手机预装软件时,问题似乎变得非常复杂。
一些手机制造商表示,预装软件与系统有关,比如删除它会影响系统稳定性;一些手机制造商表示,不允许用户删除手机预装软件是行业惯例;其他手机制造商表示,大多数预装软件通常被用户使用。因此,在购买智能手机后,用户会发现仍有许多预装的应用程序或软件在手机出现故障之前从未使用过,更重要的是,你无法删除或卸载它。
现在,苹果公司终于计划改变这种情况。几天前,苹果公司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在接受采访时说,该公司可能允许用户卸载一些预装的ios操作系统应用程序。当被问及有太多的iphone预装应用程序,以及为什么用户不能删除他们从未使用过的应用程序时,库克承认这个问题需要一个解决方案。它还承诺苹果公司正在考虑允许应用程序删除预先安装的与系统功能无关的应用程序。
当智能手机的“领头羊”苹果公司(Apple)放下身段,考虑“允许用户卸载预装软件”时,如果国内手机继续“坚持缺点,防备残疾人”,恐怕就过时了。
手机预装软件:必要,主管部门不反对
事实上,今天的手动预装软件类似于与电脑捆绑在一起的软件,它是在用户购买之前未经用户同意就预装在手机或电脑上的。不可否认,如果用户购买的手机或电脑是“裸机”,用户必须自己安装所有必要的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这不仅效率低,而且用户体验差。因此,有必要预先安装软件本身。
例如,2013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网络接入管理的通知》规定:“制造商申请移动智能终端网络接入许可时,应在申请材料中提供操作系统版本和预设应用软件的基本配置信息。”显然,从监管的角度来看,主管部门对手机软件的预安装没有异议。
然而,由于其必要性,许多手机制造商利用了这种必要性。为了商业利益,越来越多的手机制造商加入了“预装软件”的大军,而预装软件也逐渐从最初的基本必备型扩展到预装支付型,由此催生了一种商业模式或格式。
当大多数手机制造商把“为预装软件付费”作为一种收入方式时,他们称之为“行业惯例”。为了确保这种支付合作的持久性,许多常用软件作为系统必备软件预装在手机中,并被设置为不可卸载或删除。
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山寨机或小型手机制造商甚至为了商业利益,在其手机上预装了大量恶意软件,包括“未经授权收集和修改用户个人信息”和“未经授权调用终端通信功能,造成流量消耗、成本损失和信息泄露等不良后果”的软件。
手机预装软件不允许卸载,涉嫌三大非法问题
从预装软件分类的角度来看,它包括三类:1)系统必备软件。如果此类软件被卸载,可能会影响手机的基本功能,如通话、短信等功能;2)厂商自带软件,大多是手机厂商基于自身利益和商业竞争预先安装在手机上的,包括各种应用商店、浏览器、播放器、安全软件等;3)软件付费预装是指一些应用软件厂商通过付费合作,在合作厂商的手机上预装他们想要推广的软件,如银行、新闻、聊天、游戏等应用。
事实上,除了系统必备软件外,对于另外两种类型的手机预装软件,手机制造商不允许用户卸载预装软件。从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应用软件行业竞争的角度来看,他们可能涉嫌三大违法问题。
首先,它涉嫌侵犯用户或消费者的知情权。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8条,“消费者有权了解其购买或使用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在手机预装软件中,很多系统运行不需要的软件都是由手机厂商预装必要的系统软件,不允许卸载或删除,明显侵犯了用户的知情权。
其次,它涉嫌侵犯用户或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根据《消费者保护法》第九条,“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的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接受或者不购买任何商品。接受任何服务。”但是,预先安装的应用软件不是必要的系统软件,不能卸载或删除,这种设置明显侵犯了用户自主选择的权利。
最后,不公平竞争被怀疑利用垄断地位。无论是苹果、三星等国外手机,还是小米、华为等国内手机品牌,这些手机都预装了许多自己品牌的应用程序,如浏览器、播放器和安全软件。在这种属于市场完全竞争、用户可以自由选择的应用软件中,手机制造商拥有天然的优势或独占地位,因此他们可以在自己的品牌手机上预装大量自己的软件,从而使同类软件处于与自己不平等的竞争地位,这被怀疑是不公平竞争。因此,允许用户删除手机预装软件应该是大势所趋,无论是为了改善用户体验还是保护市场竞争秩序。